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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3-09-14 07:23:0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699 生成日期 2023-09-14 公开日期 2023-09-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政采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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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3〕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执行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框架协议采购

  (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小额零星采购的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以及一般会议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执行框架协议采购。印刷、公车维修,根据原定点采购协议规定,继续执行至协议期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所示:

  

 

  序号

  

 

  品目

  

 

  编码

  

 

  说明

  

 

  备注

  

 

  1

  

 

  服务器

  

 

  A02010104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00

  

 

  限于品目为A02010301、A02010302、A02010303、A02010307的信息安全设备。

  

 

  5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6

  

 

  打印机

  

 

  A02021000

  

 

  限于品目为A02021001、A02021002、A02021003、A02021004、A02021006的打印机。

  

 

  7

  

 

  乘用车

  

 

  A02030500

  

 

  限于品目为A02030501、A02030502、A02030503、A02030504、A02030505的乘用车。

  

 

  8

  

 

  多用途货车

  

 

  A02030603

  

 

  限于皮卡车。

  

 

  9

  

 

  空调机

  

 

  A02061804

  

 

  

 

  10

  

 

  基础软件

  

 

  A08060301

  

 

  

 

  11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限于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1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限于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13

  

 

  出租车客运服务

  

 

  C15030300

  

 

  

 

  市本级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14

  

 

  一般会议服务

  

 

  C220102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无锡市联动。

  

 

  15

  

 

  印刷服务

  

 

  C23090100

  

 

  

 

  市本级200万元以下执行定点采购协议。

  

 

  16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品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适用情形的,采购人确需实施框架协议的,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需求调查,编制《框架协议采购方案》,送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按《办法》规定流程在系统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二、关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我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50 万元(含),工程类项目 60 万元(含)。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小额零星采购”指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且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行为。

  (二)如因政策调整需修改、完善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宜兴市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