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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9-06 10:15:4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515 生成日期 2023-09-06 公开日期 2023-09-06
文件编号 锡建房市〔2023〕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房屋,住宅,市场秩序 分类词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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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

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锡建房市〔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

  本通知自建房〔2023〕52号文印发之日(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