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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3〕25号、宜公罚〔2023〕27号)
来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日期:2023-09-04 16:03:01
浏览次数:118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489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日期 | 2023-09-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3〕25号、宜公罚〔2023〕2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宜兴市屺亭街道好运饭店 |
宜公罚 〔2023〕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 |
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 |
0.1 |
2023-8-31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严网英(宜兴市新建镇众宝小吃店经营者) |
宜公罚 〔2023〕27号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一)项 |
餐饮用户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0.02 |
2023-8-31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