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号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徐舍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徐舍镇虹新西路附近擅自收集餐余废油”。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童某驾驶一辆中型栏板货车正在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活动。经查实,当事人童某独资注册的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我市未取得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依据《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徐舍中队对该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以壹万元的罚款,并将餐厨废弃物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什么是餐厨废弃物?
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该如何处置?
根据《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保证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送至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
(三)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四)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统一标识,并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帐制度,于每月10日前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月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任意倾倒、抛撒、丢弃、排放或者堆放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或者将其他废弃物混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
(三)擅自收集、运输其服务范围以外的餐厨废弃物;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围绕源头管控、过程监管、规范执法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维护人民群众享有健康、安全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