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共宜兴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和第一届中共宜兴市司法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9名同志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5名同志为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
在随后分别召开的新一届机关党委和第一届机关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合影
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合影
会议指出,
过去的五年,上一届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统领,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推动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各项事业发展呈现好的态势、见到新的气象,受到上级领导、基层群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局党组正确领导,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作用和全体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要以即将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在理论学习上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推动融合发展,全面提高党建质量。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贯彻“党建+”理念,让“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要坚持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要将正风肃纪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聚焦各类风险点,健全完善科学严密、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监督,确保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弘扬好传统、好作风。
四要从严落实责任,形成党的建设合力。局党组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扑下身子抓落实;党支部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