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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我市促进消费工作力度的提案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50:4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214 生成日期 2023-08-18 公开日期 2023-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市场,消费,提案 分类词 商业,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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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加大我市促进消费工作力度的提案
案别 市政协提案
主提人 晁剑
标题 关于加大我市促进消费工作力度的提案
建议内容 当下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急需一波针对性消费刺激政策,帮助居民和企业走出疫情的阴霾。中央在12月发布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当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上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是推动经济走向长期稳定增长的关键内生动力,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冲击,在我们实际生活中能够亲身感受到政府的关心与关怀。希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多措并举,对‘促消费’加大扶持力度。 建议一: 稳住市场基本盘正常运行。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物流等特困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扶持政策,加快兑现减税降费、物流保通保畅、推动企业复工达产等政策,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另外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工作,减轻群众惧怕消费心理。 建议二: 倡导多样性消费模式。挖掘假日消费潜力,例如以节兴市,分时段举办消费促进月、寒假促销、元旦促销、迎春购物月、网上年货节、特色小吃节。鼓励整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资源,开展一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促进会展经济发展。培育推广当地优质特色商品,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品牌展会、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实惠,从而带动群众进行消费。 建议三: 线上线下联动。支持企业提供“线上超市”、“网上餐厅”等各类生活服务。创新开展“数字消费季”“直播网购节”。同时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出新菜品、开展夜间经营、融合线上线下发展。
承办单位 商务局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39号提案的复函

 

 

晁剑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大我市促进消费工作力度”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冲击,通过各类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提振市场信心,有效推动社会消费加快回补,持续回暖。2022年,我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94亿元;限上批发业销售额1447.5亿元,同比增长17.7%;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90.9亿元,同比增长8.3%,消费市场呈现稳步回暖复苏的迹象。

一是出台消费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全面营造消费良好环境,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6号)、《无锡市政府关于构建大消费格局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结合宜兴发展实际,我市于22年5月正式发布实施了《宜兴市构建大消费格局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未来3-5年内宜兴消费年升的主要目标任务,梳理了2022年促消费重点工作清单,有效夯实了发展路径,明晰了工作方向,确保重点工作可细化、有抓手、能落实。

二是举办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活力。打造“TAO 最宜兴”消费品牌,制定年度促消费工作计划,紧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点和消费旺季,聚焦“商圈消费、大宗消费、信息消费、品质消费”领域,实现促消费活动“包纳重点商户、覆盖传统节庆、贯穿一年四季”,形成政企互动、板块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消费氛围,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聚焦大宗消费,2022年,举办“驰骋宜夏 向未来”宜兴市消费品牌发布暨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主题活动;2023年,举办第十届春博会,组织开展车展、家居建材展;启动春季汽车生活节,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联动苏宁易购,筹划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有效发挥消费券杠杆作用,2022年先后发放500万元汽车消费券、100万元银联消费券(满减活动),撬动消费金额1.13亿元、265万元;2023年先后发放500万元新春消费券、500万元汽车消费券,撬动消费金额1720万元、2.12亿元。推广数字场景建设,加大商贸领域数字经济应用发展,联动各大商贸主体,开展直播活动、小程序订购活动,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组织八佰伴、万达、宝龙广场开展无锡市数字商圈示范创建;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推广数币适用商户,加大商贸领域数字场景建设。加大对外宣传推广,积极参与太湖(金秋)购物节、消博会等活动,搭建城市展厅、融合宜兴特有陶文化、茶文化、竹文化,构建区域性商贸中心的消费新场景,展现宜兴消费场景。

三是推动助企政策落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惠及全市纳税人缴费人11.9万户次,2022年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76.8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3.8亿元,是2021年全年退税规模的3.1倍;落实各类缓缴税费32亿元,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2.8亿元,其他新增减税降费8.2亿元。积极落实餐饮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财税《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落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推进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加大督查,确保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近年来,为规范节日、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一是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重点做好猪肉、蔬菜和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工作。二是按要求加大月饼、蟹卡蟹券、高端白酒,以及地方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三是针对节日旅游消费特点,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停车收费等重要服务价格的监管工作。四是抓好疫情防控价格监管工作,加强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口罩、医用酒精等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去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下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无锡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关工作部署,立足于本地区的独特优势,准确把握宜兴商业功能的定位和实现进程,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加快消费转型升级,以品质发展为主线,以更好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消费贡献度、消费满意度为着力点,加快本土消费品牌的打造,优化消费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消费格局。叫响“TAO 最宜兴”品牌,深入贯彻商务部“消费提振年”、省商务厅“苏新消费”和无锡太湖购物节工作部署,围绕“TAO 最宜兴”之“春夏秋冬”,建立省、无锡、宜兴、乡镇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整合优质资源,针对大宗消费以及餐饮、住宿,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消费活动,扩大参与商户覆盖面,紧跟时尚消费潮流的同时增强群众普惠性,全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用好数币消费券形式。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等重点领域应用覆盖面的工作要求,针对今后开展的各类促消费活动以及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助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针对纳统入库单位,加大宣传和挖掘,更多倾向于商圈、综合体、街区等人流集中区域,特别是餐饮消费券活动,以品牌、连锁店为主要对象,不断提升核销率、助力数据增长。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促消费相关项目的规范审批和推进管理工作,实行“一站式、保姆式”贴心服务,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做好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大梦想城、光明小镇、窑湖小镇、隐龙谷度假村等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丰富产品供给业态,逐步打造成为宜兴新的消费网红项目,形成宜兴的个性化消费品牌。同时做好宣传招引工作,继续加大促消费相关项目的“双招双引”力度,立足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利用省、无锡及我市的相关招商活动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开发,着力建设一批发展前景更好、产业效益更高、辐射带动更强的消费类项目,为提升消费品质注入源泉动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加大各级各类促消费政策宣传力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用足用好用活。根据上级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宜兴餐饮、零售等生活性服务行业实际情况进行更加全面、更有针对性的宣传解读,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推送精准度,加强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辅导力度,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促进消费力度提供税收政策支撑,全力服务好宜兴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基本消费品价格监管工作,通过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经营者签订价格承诺书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规范经营;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市场平稳有序。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潘凌云,电话:87986545。

宜兴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2日

答复时间 2023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