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年两次视力监测,规范数据报送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211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主题(二) | 儿童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学生,妇幼保健,儿童 | 分类词 | 教育,卫生,党派团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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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1、良好的视力,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为50.2%。2020年以来,学生居家上网课的时间和频次增多,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上升到52.7%。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史乾 |
标题 | 落实一年两次视力监测,规范数据报送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理由: 1、良好的视力,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为50.2%。2020年以来,学生居家上网课的时间和频次增多,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上升到52.7%。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日益呈高发、低龄化、重度化趋势。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2、近视防控关乎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持续综合施策,全社会齐抓共管,营造科学正确关爱儿童青少年视力的良好氛围,才能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更加光明的未来。 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要求的“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教育部于2021年6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并要求规范数据报送。 4、目前数据报送主要存在两个问题:(1)视力体检机构较多,有些机构筛查数据质量及质控存在一定偏差,影响数据上报的准确性;(2)几个平台数据报送要求不一致(主要是屈光度数据格式不统一),很多校医之前未经过专业眼科培训,几种数据格式的不同要求未完全理解,加之体检机构给的数据格式也并不统一,经常出现错报漏报,需要重新修改的情况,大大增加了数据报送的工作量,数据报送的准确性也会受到影响。 二、具体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手段。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开展视力监测的重要意义,稳妥有序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按规定开展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监测工作。 2、防控端口前移。教育部门要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指导本地学校推进视力监测工作落实。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控制近视发生发展,已经近视的学生避免成为高度近视,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3、强化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定期视力监测服务保障工作,做到对本地学生和幼儿视力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通”。并发挥眼科专科医院的带头作用,对校医及相关校领导进行近视防控专业知识培训。尤其是近视发生相关因素,高度近视的危害,近视防控相关手段及验光数据的判读等。 4、规范数据报送。教育部门要指导本地学校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准确。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视力监测结果填报数据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答复内容 |
史乾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落实一年两次视力监测,规范数据报送”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关注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十分重要。每年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含视力筛查在内的常规体检,及时、规范上报相关监测数据,可动态分析儿童青少年视力指标的变化趋势,全面掌握近视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科学指导学校学生用眼卫生工作有序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明确了“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6号),对春季学期规范数据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1.0-6岁儿童视力监测方面。根据上级要求,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关于印发<宜兴市幼儿园儿童视力保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卫健〔2020〕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兴市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工作的通知》(宜卫健〔2022〕11号)。目前我市0-3岁儿童可享受10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建立视力电子档案且随入园、入学实时转移,帮助筛查结果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4-6岁在园儿童享受每年两次的视力健康筛查,由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承担,且对视力筛查异常复查仍阳性的儿童提出治疗建议。对超出治疗能力的,告知监护人转诊至上一级专科治疗机构接受治疗。2022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9.56%,在园儿童眼保健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2.青少年视力监测方面。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8〕67号),要求秋季学生健康体检(含视力筛查)机构为公立医疗机构,有足够的体检场所和工作条件,有必备且合格的医疗检查设施设备,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质,能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协调,2023年春季学期青少年视力筛查工作由眼科医院、明望眼科诊所、嘉欣眼科诊所共同承担,确保检测机构资质达标。 3.推进视力建档方面。联合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指导学校落实视力监测工作。督促学校和家长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控制近视发生发展,已经近视的学生避免成为高度近视,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22年度各学段学生视力、眼位、眼前段、角膜曲率半径、眼轴长度、临床印象等筛查均已结束,并完成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积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其他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一年两次视力监测,规范数据报送。 1.严格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安排,指导学校指定专人对接体检医疗机构,确保春、秋学期视力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数据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检测机构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信息、视力信息等,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中小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学期报送一次中小学视力监测结果,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 3.严格服务督导检查。规范体检机构管理,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工作例会、治疗评估等工作制度,推进做好学生视力检查及建档,提高视力监测等健康数据上报质量及质控水平。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并规范开展筛查服务。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蒋霄,电话:87983305。 宜兴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