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村旅游公共设施配套、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285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乡镇,乡村振兴,提案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农业,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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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各级都利用各自特有禀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了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也形成了一些在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网红村落。作为宜南山区的阳羡旅游度假区更是如此,凭借独特的山区优势,红色文化,茶禅文化,康养文化等特色,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形成了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政协太华镇工作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加强乡村旅游公共设施配套、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理由: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各级都利用各自特有禀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了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也形成了一些在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网红村落。作为宜南山区的阳羡旅游度假区更是如此,凭借独特的山区优势,红色文化,茶禅文化,康养文化等特色,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形成了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像我镇的乾元村、胥锦村等凭借一线天景观、红色教育等特色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热点打卡地。但是在其建设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瓶颈,需要相关部门关注支持:主要是乡村旅游配套的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公共厕所、新能源充电桩)等往往受制于土地指标、投入资金原因,难以落地,影响游客旅游体验(比如一线天的停车场没有土地指标)。二、具体建议: 1、建议市级层面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对乡村旅游条件好的村纳入全市规划,纳入全域旅游规划,同时对其公共配套作系统规划,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 2、建议上级对乡村旅游配套的停车场、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土地指标要给予支持。 3、建议整合城乡公交班车资源,构建特色乡村旅游线路(比如,打造胥锦、乾元和白塔乡村游线路)。 |
承办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55号提案的复函
政协太华镇工作委员会: 你们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加强乡村旅游公共设施配套、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市场快速成长,各板块对乡村旅游公共配套设施的需求也逐步增加。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修编了《宜兴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宜兴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规划依据,市交通部门开通了多条旅游公交专线,进一步完善了宜南山区的公交线网,有效连接了宜兴城区、全市各交通枢纽和宜南山区各主要旅游景点,我局也一直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通过强化各项措施,为乡村旅游提供用地保障支持。 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划布局。以《宜兴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宜兴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宜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为依据,根据《宜兴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村级酝酿、乡镇统筹、市县批准、省厅备案”的程序要求,指导各板块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引导优化布局,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旅游、公益性设施等项目用地,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前预留乡村休闲旅游公共设施配套用地空间。 二、强化用地保障。通过多渠道保障用地需求,一方面综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情况,每年单列不低于5%比例的计划指标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另一方面通过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保障包含乡村旅游公共配套设施在内的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 三、拓展用地方式。根据《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苏自然资发〔2021〕258号)文件规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需配套建设的单体占地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的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不直接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由项目开发主体与土地权利人商定经济补偿方案,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种植、养殖、管护修复和经营等关系,所涉及的土地按原用途管理。 下阶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政协,指导各板块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助力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谈炜,电话:0510-87331032。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9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