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农居建设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310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乡镇,建设,提案,建议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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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持续不断的投入和落实长效管理等举措,打造了一批美丽宜居亮点村庄,农村环境面貌普遍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与落实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新农村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毛洪南 |
标题 | 关于美丽农居建设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理由: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持续不断的投入和落实长效管理等举措,打造了一批美丽宜居亮点村庄,农村环境面貌普遍得到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与落实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新农村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1、建造时间长,安全隐患大。大部分农房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当时经济条件制约,房屋建设结构普遍单一,大多是用八五砖、孔板、钢筋、石灰、泥沙等砌筑而成。经过几十年的变化,村庄面貌老旧,基础差,大部分出现老化破损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2、农村空心化,改造意愿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部分人口已向城镇集中,呈现农房空心化、居住人口老龄化特点,大部分村民自行改造意愿并不强烈,留根房等破旧房屋也给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3、村庄布局散,土地利用低。自然村规模大的百户以上,小的十几户、几十户居多,因历史上缺少有效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未得到合理利用,存在闲置建设用地情况。 4、模式多元化,推进难度大。由于全市对美丽农居没有统一模式,近年来,各属地政府尝试了以拆迁、迁建、改建等多种模式,造成许多乡镇在美丽农居建设上群众互相比较模式和政策,导致了工作推进难度大、群众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二、具体建议: 1、以集约土地为前提,划定红线原则。要鼓励属地因地制宜创新方案和模式,但必须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前提,市级相关部门要出台美丽农居建设的基本原则红线,再由属地牵头科学编制集聚类规划发展村庄和落实好拆迁撤并类村庄,引导拆迁撤并类村庄住户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 2、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可由属地政府牵头引导,以开展“问计于民”协商议事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生活习惯、村庄特色和老龄化趋势,功能性的设计中药配套好公共服务设施,紧贴民生。 3、以政策激励为引导,提高群众支持。要加快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对群众进行分类引导,一方面引导空置宅基地房自愿退出,另一方面引导有需求群众打消顾虑,全力支持美丽农居建设。 |
承办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内容 |
宜住建函字〔2023〕90号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27号提案的复函
毛洪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美丽农居建设”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当前情况 目前我市农村房屋共19万户左右,95%以上均为农户自建房。其中1980年前的自建房约3万户,1981—2000年建造的自建房约15万户。近几年,我市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美丽农居建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等工作,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提升农村住房品质,建设了一批现代乡村发展的示范样板,部分农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由于我市老旧农房面广量大,仅靠财政投入难以彻底改变老旧农房面貌,我市充分运用美丽农居建设奖补资金,通过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自主新建翻建或原地修建住房。 二、所做工作 (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 2022年我市按照“多规合一、存量规划、实用导向”的原则,指导各乡镇板块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市186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了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全覆盖。在规划编制中,我们强调一是要突出重点,结合村庄实际需求,重点保障有发展潜力、资源特色鲜明的规划发展村庄的农房建设需求。同时引导搬迁撤并类村庄划入村庄控制建设区,引导原住民向规划发展村或镇区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增强村庄规划实用性,打造规划亮点。二是要把握政策要点,坚守“三条红线”,统筹考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各项政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助推美丽农居建设。三是要开门编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规划实践,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又强调提升乡村环境品质,塑造具有宜兴特色的美丽田园乡村。 (二)加快美丽农居建设 2021年11月,无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21〕99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宜兴完成60%以上规划发展村庄美丽农居建设(根据《宜兴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我市规划发展村庄426个,搬迁撤并类村庄534个,其他一般村庄1927个)。在此基础上,再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规划发展村庄的美丽农居建设任务,形成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新江南人家”村落,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农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我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农村住房进行新建翻建或原地修建,2021—2022年,全市已启动共计71个规划发展村庄的美丽农居建设。同时,根据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求,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整体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考虑到全市地形差异和各板块经济发展不平衡,实施美丽农居建设不要求对全部农村住房进行重建,而是各村在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结合村庄规划相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引导村民自主新建翻建或原地修建房屋。 (三)推动整村更新改善 2021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动农村住房整村(自然村)更新改善试点的意见》,提出“争取通过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20个左右的试点任务,为全市农村住房更新改善工作总结经验,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有效途径”。同时,组建了全市农村住房整村(自然村)更新改善试点工作专班推进各村庄试点建设,目前市住建局牵头指导各板块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农房整村更新改善工作,集约节约使用建设用地指标,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民公寓”式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宜办发〔2023〕11号)。今年我市周铁镇下邾村上巷、张渚镇祝陵村国山、芳桥街道华阳村坂上、丁蜀镇洛涧村六十亩等4个村庄均计划启动整村更新试点项目。 (四)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2022年2月,围绕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问题,我市结合全市农村住房更新改善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宜农房改办〔2022〕1号),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补偿标准、退出方式、操作流程以及保障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行为。2022年,万石镇鼓励农户将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通过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等方式,腾退出闲置土地2万多平方米,有效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化利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统筹性谋划,把美丽农居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城郊融合类等村庄类别,按需编制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方案,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空间节点、建筑布点和景观风貌,明确建筑体量、高度、造型、色彩等控制性内容,推进新江南人家风格的美丽农居建设。2023年计划启动64个村庄建设。 同时,继续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一是严守政策底线。围绕我国现阶段“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这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要求,坚决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二是开展摸底调查。通过加强基层调研,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在现有农村房地一体颁证登记成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等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善宅基地基础数据库,为稳慎推进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学习先进典型。对标先进典型,学习周边成功经验,分层分时段举办系列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周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四是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多样化盘活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我市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与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唤醒和激活一批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等沉睡资产。通过不断优化村庄布局、加快闲置用地和闲置农房有偿退出,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合理利用村庄土地资源,调动村民建房的积极性,引导村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中居住。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胡志乾,电话:15061597272。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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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3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