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304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药,药材,提案 | 分类词 | 卫生,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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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随着居民对健康的重视和药店的普及,很多家庭都会常备一些常见病的应急药品。很多身患慢性病的中老年人因为长期用药的原因,通常也有“囤药”的习惯。 随着国家在疫情防控上的重大政策调整,“二十条”到“新十条”的出台,建议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基础性疾病处于稳定期的人群,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对于出现的发热、咳嗽等症状,可以按照药品说明书对症用药。对此,几乎家家户户都囤积了一定数量的药物,准备好了家庭小药箱。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史月波 |
标题 | 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理由: 随着居民对健康的重视和药店的普及,很多家庭都会常备一些常见病的应急药品。很多身患慢性病的中老年人因为长期用药的原因,通常也有“囤药”的习惯。 随着国家在疫情防控上的重大政策调整,“二十条”到“新十条”的出台,建议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基础性疾病处于稳定期的人群,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对于出现的发热、咳嗽等症状,可以按照药品说明书对症用药。对此,几乎家家户户都囤积了一定数量的药物,准备好了家庭小药箱。但与此同时,部分家庭在整理家庭药品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些药品超过了有效期。随着这一轮药品的大量囤积,必然会导致大量的药品过期。据一些网上查询的数据显示,每年被随意丢弃的家庭过期药品高达1.5万吨,这是全国一年产生的过期药品估计量,用载重10吨的重型载货卡车来运,需要1500辆。 药品的有效期是经过长期实验测定出来的,一旦过了有效期,有效成分分解十分迅速。一方面服用这样的药品,不会“治病”反而可能“致病”。另一方面公众对于过期药品回收不甚了解,处理过期药品一般是将其随生活垃圾丢弃。而事实上,一些药品含有抗生素、激素等化学成分,可能对土壤、水体、空气造成污染。 大量囤积的过期药品不仅造成了“药箱里的浪费”,而且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家庭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需要采取医疗用品的专业销毁方式进行销毁。 对此建议尽快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确保过期药品能够妥善处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具体建议: 1.有关部门应及时宣传、咨询、举办安全用药讲座、发放知识手册等形式,给公众普及基本的药品知识,帮助公众了解、选择正确的购药、贮药途径,增强人们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过期药品可能带来的危害。 2.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医药企业和零售药店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以唤起公众安全用药的认知和意识,将对将过期药品拿到回收处的老百姓予以部分奖励。 3.积极探索完善过期药品召回机制。尝试建立强制性过期药品召回机制,使之成为药企的法定义务。 |
承办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202号提案的复函
史月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基本情况 1、实现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全覆盖。从2017年起,宜兴市场监管局就开始布局全市过期药品回收网点,目前已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都作为过期药品回收点,使回收点覆盖到全市所有镇、园区、街道,至2023年5月底共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492个。同时,我局还制作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免费发放到各回收点,专门用于存放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的过期药品均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汇集统一进行销毁。 2、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与宜兴电视台合作拍摄过期药品回收宣传片、邀请宜兴市锡剧团编排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剧目、与江苏省宜兴中学“小政协委员”交流座谈过期药品回收情况、在行风政风热线现场连线中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做进一步的解读等,并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期间,联合宜兴市天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兴市盖九天大药房、宜兴市佳禾健康大药房、宜兴市万佳大药房等过期药品回收点,以赠送小礼品、兑换代金券等方式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同时,市卫健委还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组建226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深入签约群众家中指导群众安全用药,合理购买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行为的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过期药品回收点检查与星级药店评定、GSP检查和其它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单位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同时,2019年,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通知》(宜市监〔2019〕96号)、《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考核内容及标准》等文件,对各回收点过期药品回收行为进行考核,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星级药店评定不得评为三星以上。目前各单位都能按要求做好回收工作。 二、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不强。由于群众缺乏专业的医药知识,喜欢跟风,不切实际的购药,如疫情期间大量购买退热、抗病毒药品等,造成药品大量积存,进而使药品过期。同时,虽然我市投入大量资源、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是群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意愿仍然不强,主动性不高。 2、过期药品回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药品管理法等涉药法律法规对过期药品的管理仅限于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养护,对近效期药品加强管理,不得经营使用过期药品等。对过期药品回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也没有过期药品回收义务。因此需要从法律上赋予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模式,通过制作公益性宣传片或专栏报道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向青年群体说明过期药品的危害,全面提升社会对过期药品回收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2、扩大过期药品回收单位范围。在零售药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管理水准、交通地理位置等因素,与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纳入回收点。由专业的家庭医师指导群众安全用药,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3、充分调动回收点的积极性。加强对定点回收单位的考核,对回收工作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积极参与各项回收活动,并在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的,可以给予减少监管频次、优先行政审批等优惠措施。 4、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针对过期药品回收立法工作,我局会将委员意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上级部门在立法方面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解决过期药品处置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高翔,电话:0510-87992135。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