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方面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47:17    浏览次数:135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328 生成日期 2023-08-18 公开日期 2023-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乡,太湖治理,提案,建议 分类词 环保,文秘工作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不仅是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一次新的尝试,更是为全国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做出的示范,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我市地处太湖西岸,地理位置尤为特殊,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案别 市政协提案
主提人 李明
标题 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方面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提案理由: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形成系列配套保障措施,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借鉴,为全国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作出示范”。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国家出台了《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2020年12月31号,我省成立了省环太湖联席办,提出了“一年试点、三年成型、五年成熟”的总体要求,并将我市作为我省首批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试点地区之一。
宜兴市多数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已基本实现集中处理处置,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蓝藻等,规划的园林废弃物收储中心正在建设,而秸秆、水葫芦综合利用方面有待提高,如2020年全市可收集秸秆资源量约25.15万吨,综合利用秸秆量约23.9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12%,其中机械化全量还田利用秸秆约20.92万吨,占比达到87.46%。过量的秸秆还田后不能得到及时降解,一是新播种子易被架空,不能充分接触土壤,造成种子发芽率大大降低,农民播种成本增加;二是造成病虫害增加,农民不得不加大农药使用量,保证产品,农民种值成本增加;三是腐烂的秸秆释放出大量的氮磷,易随灌溉或雨水流入内河,最后汇入太湖,造成太湖水环境污染。秸秆离田及收储运是目前我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问题之一。
二、具体建议:
1. 加快健全收储运体系。着力解决收储用地及布局短板,打通秸秆收储运与综合利用链条。积极协调用地难题,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设点收贮、就近利用,增强利用主体收贮利用秸秆的能力。探索建立以镇、村、合作社、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以收储中心(站点)为依托,以提供收集、储存、销售、加工、运输等服务功能的收储运体系。
2.建立水葫芦收储中心。新鲜打捞的水葫芦因含水率较高较难直接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议围绕目前宜兴市资源化利用企业规划建设水葫芦收储中心,主要对打捞的水葫芦进行初步晾晒脱水,含水率降低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资源化利用企业对其进行处理利用,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
3.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重点扶持利用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资源化利用重点骨干企业,通过加大政府补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有机废弃物收储运及处理利用能力建设,推动行业发展,最终形成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模式。
承办单位 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宜环函字〔2023〕20号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李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和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不仅是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一次新的尝试,更是为全国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做出的示范,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我市地处太湖西岸,地理位置尤为特殊,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自2021年以来,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的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一年试点、三年成型、五年成熟”的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严把项目进度,通过不断努力,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正如委员所言,现阶段我市的有机废弃物尤其是秸秆、水葫芦等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不高,体系还不够成熟。

      二、近年来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多方协商解决问题。根据江苏省和无锡市要求,我市于2021年成立宜兴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先后印发了《宜兴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宜兴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为宜兴市的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规范和制度保障。依托宜兴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平台,针对在推进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各主要成员单位展开协商,集思广益,最大程度调动全市各方面力量解决现实问题,使得示范区建设持续向前推进。

      (二)探索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和系统保障,提升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机械化还田的基础上,支持相关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多形式的回收利用本地秸秆资源。同时,探索建立“合作服务”“村企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收贮体系,形成了“芳桥金兰村1+N村集体经营”“丁蜀镇镇村集中收运体系”等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让秸秆变废为宝,实现秸秆禁烧和产业发展的双赢。二是利用项目引领,重点扶持,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围绕西渚金西、屺亭圣亭、芳桥金兰、芳桥芳阳、丁蜀神力、周铁益健6个实施主体的建设内容开展收、储、运、用环节的场地与设备工程建设,制定并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制,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抓手,以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技术路径为手段,以搭建秸秆从农田中来,循环处置后应用于农田生产的生态循环链为目标,构建秸秆收集-秸秆储存-基质处置-农业生产应用的工艺流程,形成秸秆-基质-农产品循环链,推动秸秆利用向产业化程度高、循环链条长的深层次领域发展,实现秸秆资源利用价值的提升。

      (三)坚持分类收集,不断提高各类垃圾收储运能力。一是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各镇(街道)已完成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分类收集车和作业队伍,切实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分类体系运营管理。二是有机废弃物收集处置率提升。生活垃圾收运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四级联动机制,确保宜兴市生活垃圾全量收运、全量处理;通过加强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协调沟通,餐厨废弃物签约率、收集率逐步提升,争取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目前全市签约1800余家,今年争取达到2300家。

      (四)坚持可持续,积极探索园林废弃物综合利用。自2021年起,我市利用江苏神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有机物综合处置工艺,开展园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成了我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设计年处理包括园林废弃物在内的有机废弃物2 万吨,主要产品为种植基质,面向市场进行销售,产品销售情况良好。省环保集团在周铁镇投资6600万元建设的环太湖城乡建设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基地于去年年底建成,设计年处理有机废弃物3万吨,能够对秸秆、蓝藻、园林废弃物等有机废弃物进行综合处理,主要产品为营养土和有机肥。今年,由市公用环保集团投资5100万元的园林废弃物收集处置点也将全面建成投运,主要用于园林废弃物初加工和转运,相关事项正在推进。2022年宜兴主城区共计产生园林废弃物约14047吨,其中资源化利用约12050吨,利用率达85.78%。

      (五)加大科技投入,持续推进蓝藻综合利用。针对蓝藻含水率高,利用价值低的问题,我市采用“源头打捞—低碳脱水—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将蓝藻藻泥与秸秆、畜禽粪污等其他有机废弃物一起,通过发酵等一系列复杂的工艺流程,变成具有经济价值的营养土,目前从营养土到有机肥上市的政策瓶颈也正在逐步打通,后续将真正实现有机废弃物的“变废为宝”。同时,位于周铁镇的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基地正加快研究模拟藻泥协同秸秆等制备生物炭基肥和可生物降解塑料基工业化系统,为工业化生产建立、运行、参数设计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解决工业化生产的工艺难点,为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2022年我市累计打捞藻水约103万吨,产生藻泥3.29万吨,资源化处置藻泥2.21万吨,资源化处置率为67%。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组织起来,就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协商解决,保证示范区建设目标顺利完成。二是重视宣传引导,通过微信、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积极宣传我市在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中所做的成效。三是强化责任监督,定期调度各项目建设进度,联合市攻坚办对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项目进行督办并定期通报。四是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向技术高、水平强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企业深入介绍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申报成功各级各类奖补资金,加大政府财政补贴,使项目投资多元化。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史梦伟,电话:87980392。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答复时间 202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