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对接 精准解困 提升残障儿童生存能力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359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救助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孤残儿童,提案,建议 | 分类词 | 民政,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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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2022年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下属单位和为残服务机构包括宜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宜兴市低视力康复中心(宜兴眼科医院、明望眼科诊所)、博爱家园儿童成长中心。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民盟宜兴市委员会 |
标题 | 供需对接 精准解困 提升残障儿童生存能力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理由: 2022年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下属单位和为残服务机构包括宜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宜兴市低视力康复中心(宜兴眼科医院、明望眼科诊所)、博爱家园儿童成长中心。据统计,该四所中心为残障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内,现共有0-14岁残疾儿童458人,0-6岁残疾儿童354人,占残疾儿童总数的77.3%。0-6岁的354名残疾儿童中,视力残疾儿童116名,占32.8%;智力残疾儿童67名,占18.9%;精神残疾儿童66名,占18.6%;肢体残疾儿童54名,占15.3%;听力残疾儿童 42名,占11.9%。 1.残障儿童康复治疗方面。据有关数据统计,康复形式方面,52.4%的残障儿童需要通过机构实现康复,2.8%需要延伸服务,44.7%需要社区和家庭服务;康复内容方面,68.6%的残障儿童需要医疗服务与救助,13.9%需要辅助用具,72.3%需要康复训练与服务。而在接受康复服务的儿童中,大多数以家庭自我服务为主,真正在各级各类专业康复机构中接受专业服务的仅14%。 早期筛查与早期诊断严重不足,各类残障儿童家庭相应学科知识普及不足,致使大量残障儿童丧失了宝贵的最佳干预期。一方面,因该家庭负担远超普通家庭,家长仅局限于政府的固定补助进行康复项目训练,但真正残障儿童康复服务需求的比例远远高于政府的救助。另一方面,康复机构训练场∏地,配备特殊的训练器材、设备等,也需要投入很大的资化金。大部分患儿是需要一对一的康复训练,人员成本等正常运转成本很高,经费的制约,影响着机构的发展质量和康复条件的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严重匮乏。 2.特殊儿童义务教育方面。特殊儿童包括很多类型,包括有视力、听力不足的、语言发展不全面的、智力障碍的、精神有问题的等诸多方面。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紧缺,特殊教育的培养体系相对不够完善。面对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存在生理或心理残疾,这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具体建议: 1.加大政府投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残障儿童康复培训机构加大政策倾斜,由政策引导,政府可以通过更具有导向性的投资、政策等来推动此类康复培训机构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开办此类福利机构,每年进行一定的专项经费补贴,确保残障儿童康复的基本康复设备的更新和康复人员轮流参加培训的费用,以提升残疾儿童我院残疾康复的档次规模和康复人员的素质。 2.加强预防防治。从源头上控制。最大限度地可控制残疾儿童的出生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的联系,提高婚前健康检查和教育宣传力度。依托卫健部门把好孕期检查控制,对孕期有出生缺陷的胎儿及早做好工作,终止妊娠。同时对由生理缺陷的新生婴儿的状况及时报有关部门鉴定,建立动态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增强救助和治疗的时效性。 3.完善补助标准。目前相关类补助划分原则比较单一。如能设计更多层级和种类补助标准会避免特殊儿童因经济原因遭受不公平待遇。建议借鉴西方国家,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给予照顾者不同层级的照顾津贴及残障儿童补贴,进一步避免特殊儿童的弃养或者放弃康复教育的机会。 4.纳入医保报销。各类残障儿童都有自己特需的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能更有效地帮助他们学习和生活,减少障碍。目前依旧是仅靠残联申请一定的补助经费,对于绝大部分残障儿童家庭来说是杯水车薪,尤其对于一些昂贵的辅具(人工耳蜗、假肢等)。 5.加大师资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多培养专业的特教老师,为特教教师开设一些培训课程或社会化的专业培训,同时引进相关专业方面的人才。 6.整合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完善的儿保、计划生育、残联等现有网络,整合资源,推进服务,完善特殊儿童家庭档案,入户调查分类,对于确实不能进入学校学习的多重残疾儿童,应积极协调专业人士对其进行教育和干预,使其享有公民的基本受教育权。 7.加强校企合作。学校可以定向培养符合企业用工需求的学生,校企合作打造特教基地,在日常学习中可以融入相关学习课程,定向招聘优秀的残障职工。 8.营造良好氛围。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残疾儿童的康复、生活救助。要通过媒体等形式宣传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救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关注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解决残疾儿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
承办单位 | 残联 |
答复内容 |
沈文秀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供需对接 精准解困,提升残障儿童生存能力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会会同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现状: 近年来,随着生育率下降,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后高龄孕妇增多及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率也出现了上升趋势。2020—2022年各产科医院分娩总数18045例(2020年分娩数6640,2021年分娩数6141,2022年分娩数5264),出生缺陷儿共225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2.47‰。2020、2021、2022年发生率分别为13.10‰、13.68‰、10.26‰。出生缺陷前三位依次是先心、耳部畸形、多指(趾)分别占43.11%、22.22%、17.33%。 我市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力打造覆盖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体系,特殊教育步入飞速发展的快车道,呈现稳定增长的新局面。与此同时,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紧缺、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能力不足、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从业困难、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体系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出生缺陷防治政策。为加强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市卫健委制定了《宜兴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宜卫健〔2019〕29号)和《关于落实常住人口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通知》(宜卫健〔2020〕21号)文件,将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纳入政府免费服务项目,市委、市政府每年投入500余万元,用于项目保障。2022年,我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5.08%,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02对,妇女增补叶酸5273人,产前筛查率98.3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9.83%。 2、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所有出生缺陷监测单位(即各产科医院)落实专人负责,接受统一培训,依据《中国妇幼卫生工作监测手册》,使用统一《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和产科月报表。如确诊为出生缺陷儿,由经过培训的妇儿保医生或产儿科医生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和产科月报表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专人负责汇总分析并随访追踪。 3、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我市目前有儿童康复定点机构4家,涉及康复类型为肢体、孤独症、智力、视力等,目前接受政府康复救助的儿童有397名,其中0--6岁274名、7--10岁108名、11--14岁15名。救助标准为: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听力言语残疾每人每年2.8万元,孤独症每人每年4万元,智力残疾每人每年3.75万元,肢体残疾每人每年4.8万元,视力残疾每人每年2.19万元,多重残疾每人每年5万元。7-10周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参照0-6周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80%执行。11-14周岁参照0-6周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60%执行。对有转介外地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经申请批准,在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也及时按规定给予救助。 对0-14周岁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经申请批准,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经定点评估机构进行术前、术后评估,在医保定点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手术的,给予每人自负部分一次性不超过1.2万元手术费救助;经申请审批,采用自费人工耳蜗产品,给予每人自负部分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补助。 4、残障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市医保局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医疗救助为托底,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了残障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发挥医疗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今年起,我市同步执行无锡市制定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且无业的重度残疾人员”纳入救助对象。获得救助身份的残障儿童可享受到:(1)参保资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定额资助参保,保障其依法享受基本医保待遇;(2)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稳定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完善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的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3)托底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获得救助身份的残障儿童在门诊、住院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同时调整普通门诊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住院年度救助限额为30万元;(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年度个人负担6000元以上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60%。二是保障失能残障儿童失能待遇。对于残障儿童中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选择由长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规范的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的,重度失能每周5次,中度失能每周3次,由长护保险基金按75元/次的标准支付;选择由家属或其他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长护保险基金按重度失能 50 元/日、中度失能 30 元/日的标准支付,合理保障其因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产生的护理需求。 5、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我市相继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政办发〔2015〕1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9〕57号)、《关于加强我市重残、重病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的通知》(宜民〔2020〕64号)等政策文件,细化困境儿童分类,规范工作程序,健全保障机制,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推进儿童关爱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7个儿童关爱之家(宜城2个,丁蜀2个,芳桥1个,周铁1个,官林1个),2022年重点打造官林镇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按照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合理规划活动区域,建立健全机制、合理配置人员、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社会工作方法,通过对困境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让困境儿童不再孤单,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通过开展关爱活动,拓展社会帮扶力量,全方位保障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目前该项目已创建完成,正常开展相关服务及活动。 7、活用社会力量拓展帮扶队伍。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细分种类多、个案情况复杂,关爱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强,要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个性化困难问题,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精神关爱帮扶服务,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们积极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由宜兴市兰心公益坊和宜兴市陶都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两家社会组织对宜城及环科园区域内的困境儿童提供上门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已对20名困境儿童开展了个案上门服务,累计上门240余次,共开展“阳光护航”爱心健康体检活动、“法制安全知识”宣教活动、采摘活动等十余次。 8、残疾儿童控辍保学有成效。对到校报名的适龄有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坚持“应纳全纳”;对自愿申请参加教育评估的适龄有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遵循“应随尽随”;对联合排查到的重残居家不具备入校条件的适龄有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落实“送教上门”,确保有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同时,坚持将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机制的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建立工作台账。 9、特教队伍得到壮大。按照“普校校长首先发展,普校专兼职资源教师重点发展和特校巡回指导教师优先发展”的思路,通过“云课堂+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主学习+同伴促进+专家引领”的培养方式和“理论学习+实战提升”的成长模式,积极壮大特教队伍,为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强师赋能。2017年以来,累计为特校招聘教师19人,特校巡回指导教师数由7人增加到17人,较好形成了“1+N”(1个特校巡回指导教师对应多个普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巡回指导合作团队和机制。与此同时,普通学校中有59位老师获得省级特教专业培训证书并持证上岗,为我市常态化、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奠定扎实基础。 10、残疾学生就业趋增长。我市特校职高班2015年成立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立足“学生能力发展+本地就业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职高阶段课程建设。确定了“酒店服务”专业方向,形成“技能课+选修课+通识课”的课程框架和“2.5+0.5”的发展培养机制(即2年半在校学习,半年校内外实习)。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与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功牵手,互认“融合教育实践基地”,开启涉及烹调、客房服务、茶艺、礼仪等6个融合课程共建项目,有效弥补了特校专业师资缺乏的短板,增强了特校职高班学生的生存技能和社会体验。截至目前,我市特校职高部毕业生就业率达84.2%。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1、继续开展《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宣传和贯彻落实。以9月12日“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为契机,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出生缺陷防治的良好氛围。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一级预防力度,规范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各项工作,促进出生缺陷早诊早治。 2、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及社会保障工作。制定个性化康复与训练计划,为父母和残疾儿童提供“评估--康复--指导--发展”的健康促进服务理念,旨在全方位为残疾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3、不断提高残障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加大对上沟通力度,及时反馈残障儿童的医疗保障需求,积极争取上级将更多的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要进一步发挥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对残障儿童的保障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切实保障残障儿童的医疗需求。 4、完善入学联动机制。联合卫健委、民政和残联,共同确定我市3至18岁特殊教育对象名单,确保数据清。尤其在学前教育方面,将深入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开展工作,引导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告知并协助教育部门解决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确保责任明。 5、按需培养特教教师。根据实际需要,为44名近期主动申请省特师院上岗培训的普校教师落实培训工作,让更多受过专业培训的普通学校教师打开资源教室上好融合教育课。拟定特校教师专业成长培养计划,依托“外聘专家专业培训”“合作单位跟岗培训”“教师返校辐射培训”等4种形式,攻坚“动作康复”“行为分析应用”等9大专业领域,培养特殊教育的种子教师,推动全市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洪晶,联系电话:87221095。 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8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