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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充电桩进小区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36:18    浏览次数:491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435 生成日期 2023-08-18 公开日期 2023-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建设,提案,建议 分类词 城乡建设,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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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目前,宜兴好多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缺少相当多的公共充电桩,给公众电动车的充电带来不便。
案别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华健、董国超
标题 关于全面推进充电桩进小区的建议
建议内容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预计到2035年,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后,根据车桩比1:1的建设目标,未来十年,国内充电桩缺口超过6300万。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已是大势所趋,但充电桩的建设还没跟上汽车使用的步伐。目前,宜兴好多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缺少相当多的公共充电桩,给公众电动车的充电带来不便。 为此建议: 1、各镇街、村(社区)要摸清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划出公用位置,规划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安装方案,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精准施策,考虑周全(如配套雨棚等),实现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纳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项目。 3、科学规划,精准布局,整顿私自乱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的现象,规范充电环境,解决用电隐患。 4、同时,也可考虑在学校、商场、公园、路边、企业、机关等地方建设充电桩,见缝插针,解决市民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承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宜住建函字〔2023〕59号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复函

 

华健、董国超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全面推进充电桩进小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供电公司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现状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的需求十分迫切,国网宜兴市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宜兴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宜发改能源〔2021〕1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宜兴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宜政办发〔2022〕5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工作,但既有居住区充电桩建设存在电力容量不足、车主无固定车位、私拉乱接引起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近年来已做的工作和成效

为缓解能源危机与环境污染等问题,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行业组织的积极努力和推动下,快速发展。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不断增加,进一步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全市居民迫切需求。2022年12月,我市出台《加快宜兴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宜政办发〔2022〕58号),经预测,到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突破5万辆,为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计划到 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的城市充换电设施基础网络。2023-2025年间,全市将新建充电桩约2.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少于2500个,专用充电桩不少于800个,自用充电桩不少于20000个,换电站 5座。

三、下一步计划和措施

1、聚焦旧改,全力建设。我局积极探索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进行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设。2023年我局计划改造宜城街道10个老旧小区,本次改造将实现充电桩每个小区全覆盖,每个小区充电桩设置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充分研究。一是充分调研。深入每个社区每个小区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方式有召开居民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询社区意见等。尊重居民的实际需求来设计充电桩的布局和数量;二是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将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优先设置在小区开阔空旷处,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的要求,同时周边设置消防灭火器材;三是优化协调小区改造的整体设计方案。协调小区内绿化、场地、道路和车位的关系,确保通过改造既增加停车位又满足其他方面的改造需求。在总体停车位增加的情况下,再根据小区用电负载、前瞻性考虑未来需求来设置新能源车的充电车位。改造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全部改造内容(包括充电桩建设)于年底前完工,确保居民切实享受改造成果,尽早用上充电桩。

2、周边扩容,多维发力。结合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契机,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原则,促请政府部门参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为老旧小区开辟足够的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建设通道,加大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入,满足老旧小区充电桩接入需求。

3、贯彻落实政策,全面铺开充电桩建设。根据发改委工作职能,依据我市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情况,配合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加快宜兴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市推广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下做好新能源汽车应用基础保障服务工作,保障新能源私家使新增充电基础设施合理有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以快充为主,设置于城市公共区域、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充电场站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专用充电设施以快充、慢充相结合,设置于专用场站、停车场,保障公交、出租、通勤大巴等营运车辆以及环卫、公务用车的充电需求。鼓励在既有小区中按“一桩多车、共享开放”的方式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4、优化充电桩接入条件,加强新建居住区电力配套验收。对现有配电设施由于容量受限等原因暂不具备直接接入条件的,按照“先接入、后改造”等方式,先制订公变直接接入方案,再将相关配电设施增容、改造到位。对高压接入的社会公益、经营性停车场等充电设施,负责投资建设从充换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入工程。督促开发单位按照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配套建设。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胡晓斌,电话:87963955。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答复时间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