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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公共区域禁烟、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36:00
浏览次数:112798952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430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保护,提案,建议 |
分类词 |
环保,文秘工作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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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并将接续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 |
案别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牟富君 |
标题 |
关于落实公共区域禁烟、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宜兴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并将接续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明确要求: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对照《测评体系》要求,我市在禁烟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高铁站、汽车站、酒店等各公共场所均未有效落实禁烟措施,严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损坏城市文明形象。为此,建议在全市各公共场所开展禁烟行动,切实维护文明城市形象,具体如下: 一、推动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环境创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切实将禁烟要求落到实处。 二、在全社会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使“吸烟有害健康、在禁烟场所吸烟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成立志愿者队伍并鼓励公众主动劝阻和制止破坏控烟规定的行为人,更好地营造和谐控烟、有效控烟的社会风尚。 三、加大控烟执法处罚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控烟监督,严格执行控烟处罚制度,对不履行规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和吸烟者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禁烟是一项持久的全民运动,旨在创造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环境,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
承办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答复内容 |
牟富君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落实公共区域禁烟、 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建议” 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 市政府已交由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市城建文旅集团、市交通能源集团办理, 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 问题的现状
公共场所禁烟已成为社会公德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长期以来, 我市高度重视禁控烟工作, 将无烟环境建设融入健康宜兴建设、 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中, 将控烟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评优指标。 尽管无烟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禁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上、 执法劝阻和宣传教育内化于心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部分公共场所的控烟上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 措施流于形式, 如禁烟标识张贴不规范、 控烟劝导员配备不到位, 控烟劝导不及时, 烟蒂清扫不及时、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导致无烟环境建设还不能满足广大市民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的美好需求。
二、 近年来的工作和成效
我市以健康宜兴专项控烟行动为实施载体, 建设无烟环境、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加强青少年控烟、 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等为重点, 稳步实施控烟行动, 具体做法是:
( 一) 开展控烟宣传和戒烟指导。 普及宣传《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 加强全市控烟组织协同工作, 控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镇街、 医院( 卫生院) 考核内容。 提供戒烟指导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戒烟门诊, 专业医生定时坐诊;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结合国卫复审和日常健康教育, 各重点场所、 各村( 社区) 、 各医院开辟健康教育宣传栏, 逐步增设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 教育部门严格落实《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 明确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控烟教育。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融媒体中心, 刊播了《 电子烟产品寄递新规发布》 《 陶陶都都之小烟头》 《控烟》 等公益宣传片, 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和意识, 引导人们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 二) 开展重点场所控烟监督。 根据《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 市爱卫办负责辖区内控制吸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市教育、 卫生、 交通运输、 市场、 文化体育等部门履行对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 近年来, 通过部门间协同发力, 我市在高铁站、 汽车站、医院、 公共交通、 星级宾馆、 商场、 学校等公共场所均设置醒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通过划定吸烟区, 明确禁止吸烟区域, 公布监督电话, 设置控烟监督员和劝阻员, 履行场所控烟监督职责。为提升城市旅游形象,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下属场馆、 星级饭店、 景区等单位的公共场所明确控烟要求, 市城建文旅集团大力开展了无烟农贸市场、 无烟室内停车场建设活动。
( 三) 全面推进无烟场所建设。 提升无烟医院、 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建设力度, 将控烟纳入健康城市、 健康镇村、 健康村( 社区) 、 健康企业建设范畴。 2010 年首先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发出倡议开启我市无烟单位建设工作, 通过医院示范带动, 现在全市所有各类医疗机构均建成无烟单位, 并有效劝阻群众吸烟。2020 年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 ,通过明确建设要求, 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鼓励领导干部带头戒烟, 我市所有党政机关在 2021 年全部建成无锡市无烟党政机关。教育部门严格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已实现各级各类学校( 含托育机构) 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工作目标。
( 四) 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执法。 市卫健委将无烟医院考核要求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组织市卫生监督所每年分 2 次对全市一级 以上卫生医疗机构无烟环境开展了控烟明查, 并依法进行查处。无锡市爱卫会组织第三方对我市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每年开展2次控烟暗访, 下发通报。 2022 年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双随机”的抽查方法对 721 家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市公安局对全市 37 家网吧开展了常态化控烟执法检查,2020 年至今,因存在吸烟问题被行政处罚的网吧达 20 余家。 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 35 所学校开展了校园周边烟草禁售与烟草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其余重点场所也由主管部门将控烟监督纳入本部门执法范围, 并在工作中履行监督执法职能。
三、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营造健康、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健康城市形象, 我市将认真听取代表建议,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并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控烟工作扎实开展。
( 一) 部门合作, 强化控烟监督执法。 加强《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的普法宣传, 提升公众认知度, 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法律意识的普及;持续对各类法定控烟场所经营者和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控烟核心知识与技能培训, 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在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控烟场所管理通告正式发文后, 在我市不折不扣全方位执行, 明确各类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 划定吸烟区, 规范设置吸烟室,各场所主管部门履行控烟劝阻和监督职责。 各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控烟执法, 重点检查控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主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对不 服从劝阻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 如劝阻效果不佳或整改不到位,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进行通报, 屡劝不改者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和通报批评, 提高控烟自觉性, 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 二) 教育先行, 持续开展控烟宣传。 教育是推进行为养成的重要手段, 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看宜兴APP、 健康宜兴、科普宜兴等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开展控烟宣传。目前已和科协制作一期“健康知识宜知道” , 进一步推广戒烟门诊服务, 普及控烟知识。 坚持疏堵结合, 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各单位全面参与, 合理规划设置室外吸烟区,规范张贴控烟警示语和标识, 在室外吸烟区张贴控烟知识, 逐步引导鼓励帮助戒烟。 将控烟理念融入学校基础教育, 普及电子烟的危害, 引导老师和学生主动参与并身体力行, 通过建设无烟家庭, 以家庭带动城市, 营造全面良好控烟氛围。
( 三) 督导提升, 强化无烟环境建设。 根据省统一部署, 我市将在 5-10 月份组织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卫健、 教育、 公安、市场、 文体广电等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如企事业单位、 医院、网吧、 学校、 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督查。 通过规范张贴控烟警示语、 增设一批室外吸烟区、 加强控烟劝阻, 保护群众免受二手烟危害, 对整改后效果不佳的场所纳入执法范围, 予以罚款。进一步巩固无烟党政机关、 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建设成果,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不吸烟不敬烟, 带头遵守爱国卫生条例规定, 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窗口环境。
(四)持续监测,提供戒烟干预服务。继续实施《2023年宜兴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了解我市居民健康素养和15周岁及以上人群烟草流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控烟指导和服务,并主动公布我市居民健康水平和15周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继续在全市二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配备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和专职医务人员,市疾控中心加强业务与技术指导,并不断对外宣传推广。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戒烟“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各医疗机构主动开展专业戒烟服务,逐步搭建全市戒烟服务体系,主动在公众号和各医院公布戒烟咨询电话4008885531、12320以及疾控中心健教科专业联系方式,为全市居民提供控烟咨询服务。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李欢,电话:8798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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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