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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医疗卫生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意向就业协议”签约公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8-11 15:58:5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优质医学院校医学生毕业后来宜从医,根据《宜兴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宜卫健〔2022〕110号)规定,现就医疗卫生优秀青年人才“意向就业协议”签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待遇

  根据《宜兴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在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人员招聘(含校园招聘)中被录用入编的卫生健康系统专项选调学校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选调学校医疗卫生专业),除享受相应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外,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与宜兴市卫生健康委签订意向就业协议的,入编后,根据签约至毕业(正常学制)的年限增加工作补贴每学年1万元。

  《卫生健康系统专项选调学校名单》见附件。

  二、签约报名对象

  1.目前在读或2023年高考被录取专项选调学校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后有志来宜从医的学生;

  2.目前在读或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录取专项选调学校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硕士,毕业后有志来宜从医的学生;

  3.目前在读或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录取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硕士(本科阶段须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选调学校医疗卫生专业),毕业后有志来宜从医的学生。

  三、签约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号楼三楼会议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四、签约报名材料及要求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读学生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可提供其他在读佐证材料,如学生证等,入编后最终以毕业证书为准);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 18 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具体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0-87988643,吴老师、蒋老师。

  附件:卫生健康系统专项选调学校名单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