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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6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8-09 09:09:05
浏览次数:86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025 | 生成日期 | 2023-08-09 | 公开日期 | 2023-08-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6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宜兴市吴田伟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
宜卫医罚〔2023〕第18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十四条 |
2023年6月10日,宜兴市吴田伟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患者徐爱军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2.500000 |
2023/08/01 |
2023/08/16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江苏中油能机械有限公司 |
宜卫职罚〔2023〕第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
2023年5月23日,江苏中油能机械有限公司:1.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2.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鞠庆珍、薛华子、徐贺龙、李龙、李勇彬、唐祝明、薛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5000元 |
6.500000 |
2023/08/03 |
2023/08/18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