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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7-31 10:29: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680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公开日期 | 2023-07-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补贴,医疗,通知 | 分类词 | 财政,卫生,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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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672元。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