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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7-31 10:29: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3680 生成日期 2023-07-31 公开日期 2023-07-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补贴,医疗,通知 分类词 财政,卫生,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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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672元。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