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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3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3-07-25 09:26: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847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公开日期 | 2023-07-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3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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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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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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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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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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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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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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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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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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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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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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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康辉碳酸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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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卫职罚〔2023〕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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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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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宜兴市康辉碳酸钙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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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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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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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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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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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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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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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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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格瓦宾换热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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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卫职罚简〔2023〕第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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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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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江苏格瓦宾换热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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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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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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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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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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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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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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