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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最高限额调整为33000元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3-07-17 09: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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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769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 公开日期 | 2023-07-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近日,无锡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从本月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3000元,最低限额为2280元。我市参照执行。 |
近日,无锡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从本月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3000元,最低限额为2280元。我市参照执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按此规定,本月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3000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限额为2280元。在缴存比例上,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8月底之前做好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通知》印发以后,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未发布新规定的,仍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