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779 | 生成日期 | 2023-07-14 | 公开日期 | 2023-07-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工信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管理,节能减排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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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策解读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绿色发展”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聚力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扎实提升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我市研究出台了《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出台背景
作为“环保之乡”,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如今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产业生态不断优化,支持体系持续完善。但与此同时,仍存在低水平同质化竞争、跨领域融合度不高、核心技术装备掌握不足等问题。在总结当前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五大发展目标
明确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示范引领日益凸显、营商环境更加优越五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到2025年,节能环保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达到70家以上,建成3-5家智能车间,每年培育2-3家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
(二)四大重点工程
一是创新驱动工程。主要是推动国家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水环境技术与装备)以及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并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平台。二是企业优强工程。主要是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绿提行动,加快打造龙头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三是协同推进工程。主要是政企携手合作,持续优化服务,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四是示范带动工程。主要是通过发挥“概念水厂”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固废处置中心、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环境医院”等一批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以及生态产品,重塑宜兴环保品牌。
(三)十大工作举措
围绕五大发展目标和四大重点工程,推出了打造科创资源高地、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行业链主龙头、构建先进制造体系、强化项目示范引领、扩大开放合作窗口、夯实金融保障、集聚人才优势、搭建高水平合作平台、精准企业服务这十条具体工作举措。同时明确了各项举措的责任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推进实施。
(四)五大保障措施
为确保十大工作举措的顺利推进,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护航企业发展、形成反向倒逼、合力协调服务五大保障措施。主要是发挥宜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专班力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能环保产业提档升级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