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7月13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宣贯会议,宜兴设立分会场,组织全市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市场监管局相关监管人员共280人参加会议。
“两个规定”指《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2023年4月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第76号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两个规定”的出台实施,将推动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配齐配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利于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提高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会议重点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对“两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配备要求和职责、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同时也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深刻认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充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按照“两个规定”相关要求,明确企业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健全质量安全管控;
二要加强管控,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全流程质量管控,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单位要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认真做好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管控,同时生产单位对销售单位要明确责任划分,做好基本的控制措施;
三要压实责任,加强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