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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6-26 09:37:38
浏览次数:51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549 | 生成日期 | 2023-06-26 | 公开日期 | 2023-06-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水产,渔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对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3〕14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姜国忠
4、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5月23日凌晨3时左右,姜国忠驾驶一艘玻璃钢小船在宜兴市西氿大湾里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时,被宜兴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姜国忠所用其捕捞工具为电瓶1只、逆变器1只、电海斗1只,现场未发现渔获物。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捌佰圆(800元)整。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