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将于2023年6月20日起,对蒋华平同志担任市水利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按照《宜兴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征询操作规则(试行)》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征询该同志在执行财经法规、履行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510-87994848
电子邮箱:yxsjjjzb@163.com
宜兴市审计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