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486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公开日期 | 2023-06-1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房屋,住宅,社会保障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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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2023年5月29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宜兴市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宜政规发[2023]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从宏观层面看,房票政策是拉动市场需求、减轻房地产市场库存积压风险与政府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响应国家楼市去库存号召的一大途径,从实际意义看,房票结算措施能够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满足被征收人对安置房源多样化的需求,缩短被征收人在外过渡时间。
二、制定过程
市住建局多次召集相关实施单位、职能部门及部分开发商代表进行座谈,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赴周边多地实地考察调研,学习经验,并牵头搭建房票交易平台,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力求政策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七条,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
1、房票实施范围
《办法》规定全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项目适用本办法,集体土地征收涉及住宅房屋补偿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房票发放对象
《办法》规定房票票面应载明被征收人和使用人,使用人可以是被征收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父母、子女中一人。
3、房票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房票票面金额=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价×1.05,即另外给予5%的补贴;如在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房票的,可再申请房票使用金额的1%作为奖励。
4、房票房源确定
《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房源时,同一批次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范围内的房源,必须一并纳入房票房源,已售部分除外,并依法依规公示销售价格,如采用优惠销售措施的,对使用房票的购买人不得区别对待。
采用房票补偿的征收项目,由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房票房源范围、房票使用方式和优惠政策等信息。
5、房票兑付金额
《办法》规定,使用人在房票有效期限内主动放弃使用或期限届满未使用的,可向征收实施单位申请兑付,兑付金额为票面金额/1.05,房票持有期间不计息;使用人已使用房票并有剩余的,兑付金额为房票票面余额/1.05。
四、相关问题解答
1、房票的有效期为多久?
房票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房票不计利息。
2、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价指什么?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价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货币化补偿补贴金额、室内装潢及附属物补偿费的总和,不含搬迁奖金、临时安置费、固定设施移装费等其他补偿、补助、奖励费用。
3、房票能否分次使用?
房票使用后若有余额可以再次购买房票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