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结合清理工作实际,起草了《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如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2023年7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宜兴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A楼304室)
联系电话(传真):8798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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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宜兴市司法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1-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