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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5-29 15:3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196 生成日期 2023-05-29 公开日期 2023-05-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秩序 分类词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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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发布后的新建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费用。

  二、本通知发布前的工程,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对新冠疫

  情防控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文件执行。

  附件: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