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002 | 生成日期 | 2023-05-15 | 公开日期 | 2023-05-1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建设,农村,农民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农业,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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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2023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锡农发〔2021〕107号)文件精神,2023年,无锡市将继续对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产业项目扶持。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初审,现将拟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季新慧,联系电话:87986595,电子邮箱:1402004676@qq.com。
附件:2023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