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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3-04-17 10:0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科技服务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满足全市科技创新需求,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科技服务业市场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现决定对我市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围绕科技计划体系、创新型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代理等工作,为我市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科技服务,具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备案要求

  1.备案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2.备案材料。

  《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附件1)、《营业执照》、2022年12月底本单位人员名单(附件2)、2022年1-12月本单位职工社保缴费记录、2023年本单位服务我市企业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清单(附件3)。另外,注册在我市的科技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与我市2023年申请高企认定企业签订的高企服务合同扫描件(需体现高企认定的相关内容,原件扫描PDF格式)。

  3.其他要求。各科技服务机构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相关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同时提交原件扫描的电子备案材料(PDF格式,一份)。

  三、有关说明

  经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我市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自觉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市科技局将适时发布当年度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白名单”,并对当年度服务成效显著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科技服务机构,市科技局将纳入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7号楼441室(可以邮寄,快递只接收EMS)

  电子信箱:23079248@qq.com

  联系人:徐立佳    联系电话:87986243

  附件.doc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