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06 14:36:16   [        ]     
文号 宜政发〔2022〕239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06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调整范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人员。

  3、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