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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01 09:45:39 浏览次数: 286 字号:[ ]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规范权力监督运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工作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提升依法行政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常规不动产登记业务“1日结”,自2022年5月1日起,常规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购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个人购买商品房首次转移及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共六大类业务当场办结。

  二是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扩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的覆盖面,2022年与9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累计在20家金融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点61个;进一步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完成省厅新下发2部门5接口建设,实现收养登记信息、火化信息、死亡证明信息实时共享核验;线上登记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和“i宜兴”APP正式上线运行,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梳理排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向“信用无锡”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共349条,“双公示”完成率100%。我局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协同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工作,助力企业及时消除负面影响,进一步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完成了宜兴通六置业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伟达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有力保障了修复主体的信用修复权益。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2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完成4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申报,1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申报,对6个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进程并上报。完成了《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文件有效期延长请示并获批。同时,我局制定出台《宜兴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内部规程及流程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完成了25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公正文明执法机制

  一是以考促学提高行政执法理论水平,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系统目前共239人通过执法证考试,其中13人参加新申领执法证考试,224人参加换证考试,2人因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免于考试,执法队伍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执法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是自查自纠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以《江苏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标准案卷》为标准,参加2022年度无锡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就123宗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问题、开展情况、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自纠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完成交叉互评,进一步提升我局办案质量。同时,市司法局抽取20件行政处罚、3件行政许可案卷参与2022年度宜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度办结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持续完善行政争议处理机制。

  2022年共发生8件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销2件,办结5件(复议结果为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其余1件在审理中。共办理行政诉讼20件,现已审结15件,均为驳回,当事人撤诉3件,其余2件案件尚在审理中。我局截至目前未发生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情况。共受理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47件,其中转办件38件。同时,积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2022年共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调取证据函2份、告知函3份,法院征询函74件、规划认定意见59份,均已办结,切实提升了我局行政争议办理质效。

  (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2022年,我局制定《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月度普法项目清单;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配备,并有效发挥作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申报法治项目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机制。

  二是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社区宣传、投放电子屏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创新开展“4.22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活动;采取到乡镇宣讲政策法规等形式送法规政策下基层;开展民法典“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契机联合新华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我局参加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宣传微视频大赛,微视频《营商优环境 服务赢民心》获三等奖;组织人员参加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分别获二等奖、优秀奖;“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获得2019-2021年度宜兴市“十大法治事件”。同时,我局与电台合作设立“自然资源规划之声”,通过专题节目微访谈的形式创新性地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治宣传,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

  三是强化法律法规等培训。通过组织全系统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科室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开展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等一系列学习和培训,完善我局法律法规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另外,我局开展了执法监察、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不动产登记等各条线业务培训,采取了讲座、调研、沙龙、考试、研讨、培训、旁听庭审等各种形式在全系统开展了法治文化的建设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

  二、狠抓落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规监察科抓好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推动述职述法。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向宜兴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述法报告,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三是推进学法用法。我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共开展“会前学法”6次,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领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思想。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党章及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进行了研学,不断提升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对标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上仍然比较单一,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治理能力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打造特色亮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在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上还不突出,创造性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多。

  四、2023年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深入,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文件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落实好法治教育机制、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动落实普法工作制度等重点工作举措。同时,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小组讨论、组织考试、收集应知应会题库等多种方式为全系统提供学习平台,深入解读新法新规,加强对新法新规的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完善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讲究依法行政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和重要性。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导向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同时,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实际需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效能。

  (三)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主题活动等契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主题活动,构筑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基层开展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宣讲团走进乡镇活动,增强地方政府和基层村组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依托门户网站、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电台等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页、解答群众咨询等其他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创新性宣传,努力建设有内涵、有创新、有荣誉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