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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财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 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01 09:41:45 浏览次数: 81 字号:[ ]

  2022年,宜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宜兴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责任落实,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强化班子建设方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由集体研究决定;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纳入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聚焦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出台《2022年法规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法治财政工作计划。同时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新定位,坚持财政管理与法治建设相统一,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统一。相继提请市政府出台《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结合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反馈结果,以内部通报、兼职法治联络员联席会议等方式,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科学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业务规范操作,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标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二是围绕“宽放、善管、优服”要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采购监管转型。三是落实会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结合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我市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络化便捷办理,办结时限从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理,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事项。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四)聚焦制发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出台《宜兴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和清理评估等程序规范,将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局行政执法考评体系。提升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合法性审查能力。全年共出台各类财政规范性文件2件,提请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全年共清理由我局主管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3件,失效4件,建议修改2件,建议废止9件,提出清理意见2件。

  (五)聚焦“财会监督”,确保财政依法履职尽责。一是拓展财政监督新领域,找准财会监督的定位和切入点、发力点。全年共下达财政监督计划项目32个,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涉粮资金“回头看”、预算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财政监督工作内部操作规程》等相关程序要求,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相关工作。全年我局共有41名同志通过了执法证持证资格考试,并同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强化人员培训和考核监督。四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按照“法定职责必为、法无授权不为”的原则,全面梳理财政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分别选送行政处罚案1卷、行政许可案3卷,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六)聚焦“诉源治理”,依法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一是开展人民来信监督。根据某公司递交的《履职申请书》,依法对“某项目财政支出”事项开展财政检查,并对其主管部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法制审查事务管理。在现有OA系统中开发“涉访涉诉”管理模块,提升我局涉访涉诉工作信息化、痕迹化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今年共先后办理“徐某某”“严某某”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等各类涉法涉诉案件8起;协办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相关政府信息3起;处置“吴某某”、“郑某某”等行政复议件3起。以上行政争议均已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败诉或复议失败。三是以案释法,加强案例运用。撰写《从履职申请案看加强财政监管》案例,分别向省厅及市司法局报送,交流案件办理经验。同时去年我局上报的“某系统公司信息公开案”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年度信息公开类典型法治案例”。

  (七)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等制度。二是开展“财政宣传月”系列活动。围绕“践行法治思想,勇担财政使命”主题,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形式,大力宣讲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企业,面对面宣传我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和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多方位开展便民化、互动式普法;在全系统组织笔试初赛、现场决赛等两场财政干部法律知识竞赛,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参与“宪法宣传周”、“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活动,利用电子屏展播标语、微信公众号、动漫微视频等形式,营造法治财政浓厚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财政宣传品牌形象。

  经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今年我局连续第四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法治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谋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牵头制定《宜兴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规工作)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督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应诉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一是受机构编制和人员年龄结构影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较少;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的政策执行程序体现不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相对滞后;三是行政执法中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行政指导、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从深层次原因分析,主要是以前财政传统业务对部门执法能力的要求不高,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涉及面广、群众维权意识加强等,都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构建完善法治财政建设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和党建工作、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在法治框架设计、指导性文件制定方面发挥更大积极作用。继续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结合对我局内控制度的全面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形成法治财政管理合力。以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指标为指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结果,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查摆深层次原因,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发现的漏洞和不足,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三)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严格履行财会监督法定职责,强化财政监督在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同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