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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教育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01 08:53:57 浏览次数: 113558781 字号:[ ]

  2022年,市教育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宜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宜依法〔2022〕1号)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完善决策机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规范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2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突出问题,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对各学校(单位)的年度考核中。认真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宜兴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推动教育政务服务改革,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扎实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2.认真落实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会前学法制度,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将学习宪法、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日常学法用法,通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专题培训、座谈会、在线学习、参加网络学法竞赛等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意识。2022年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3.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每年及时全面梳理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书面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宜兴教育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聚焦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等重点人群,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普法方面的专业优势,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坚持审慎行权,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技术性强的决策草案,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研究咨询机构论证,或进行财政经济、社会稳定或者法律纠纷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把招生政策、教育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范畴, 2022年就调整宜兴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和调整宜兴市城区初中布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委托第三方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监督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清理及监督管理程序规定。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今年以市教育局名义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件,都按要求开展了评估、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没有发生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确保了教育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全年未发现有未经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按照“谁发布谁组织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局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共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在建立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编制合同制发流程,明确处室责任分工,进一步严格合同审查程序。2022年共审查机关合同9件,提出修改意见20余条。本年度未发生合同纠纷。

  3.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法律顾问年度继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江苏阳羡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以及在行政复议中发挥作用,加强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为依法行政助力。2022年度法律顾问参与合规审查和修改合同、规范性文件等31份,参加重大事项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5件,代理诉讼、仲裁案件2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措施。

  1.切实加强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能力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营造“公平执法、文明执法、透明执法”的法治环境。目前,我局持证人员为22人,其中3人持有监督证,19人持有执法证。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部应用信用规则实施抽检,一年来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的抽查任务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40.6%,有效做到监管全覆盖。

  2.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设教育局专栏设置,切实加强栏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丰富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水平,满足为群众提供便捷、准确的教育信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报送手续,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其中部门文件6条、文件废止1条、政策解读2条、图解政策2条、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12条、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5条、教育信息46条、重点工作执行情况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条、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年度报告1条。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一是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上报告审计中发现的廉政风险问题。二是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全方位促进领导干部从严履职、担当作为。三是着力推进问题整改,突出审计成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制度,跟踪审计整改全流程,有效督促被审计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回访督查,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监督机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2022年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2项,校长任中审计6项,校长离任审计51项,零星基建维修送审68项,国有资产专项审计56项,发现问题265个,提出审计建议265个。

  4.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对《信访条例》学习和贯彻力度,做到依法依规办信。完善网络舆情及重大事件处置应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回应社会呼声的主动性。全年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等总计3400余件,其中“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3010件,市长信箱317件,来访约70人次、集访8批次,江苏省阳光信访35件,人民来信16件,市社会稳定研判中心交派件8件,智慧信访13件。由于信息公开及时、处置到位,一年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坚持法治为民,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顺应我市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区布局调整,深度调研城区秋季入学生源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开展内部廉洁性和合法性评价,平稳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外国语学校有序拆分到位。严格遵循“户籍和住房一致优先”原则,严格按施教区分批次招生,坚持公民同招,首次实现房产信息与招生平台对接,城区学校全面推行“阳光分班”。

  2.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工作,年内685名教师参加轮岗,轮岗完成率达119.7%,其中骨干教师235人,占轮岗教师总数的34.3%。聚焦优师优教目标导向,科学核定学校工作岗位数量,稳步推进适岗聘用工作。

  3.推动“双减”政策实施。坚持将“五项管理”和“双减”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引导学校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强化作业闭环管理,基本实现作业减时、控量、提质、增效目标。聚焦学生兴趣学习和特长培养,面向社会遴选95家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建立资源库,丰富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严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方面监管要求,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二、目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系统内部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进程得到了大力推进。但是和当前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系统内法治人才数量明显不足,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

  1.全力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治理、教育教学、民生服务广泛深度整合,重点围绕校园安全和提质减负等方面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教育服务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显著提升区域教育治理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2.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预警核查处置。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掌上执法检查,健全完善监管清单制度。做好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对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教育行政决策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年度计划,落实合法性审查等要求。

  3.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问题,健全现有的执法机制,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量的配备和部门协同力度,持续开展对校外培训监管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及时通报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针对性、全方位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教师、学生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