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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18 14:40:13 浏览次数: 391 字号:[ ]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春节将至,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保持春节期间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节日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经营者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防疫用品的销售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四、交通运输和旅游服务业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禁虚假优惠、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五、高端烟酒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购买高档烟酒时,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品牌烟酒,变相抬高商品价格。

  六、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的经营者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