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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1-18 14:01:19    浏览次数:7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及《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函〔2022〕13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走在率先实现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崭新篇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我办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99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827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71条;开展访谈直播42次,发布调查征集35次。(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申请补正、答复办理、司法审核、完结归档等程序,使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及办理行为更加规范。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2021年结转2件,办理72件,剩余7件结转2023年办理。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历史文件、征收拆迁等方面。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监测,杜绝出现错链、断链和表述不规范等现象。完善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发布稿件时统一标注拟稿人、审核人、审签人,转载信息时标注信息来源和审核人,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继续巩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进行有效规范。(五)监督保障。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监管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和月度、季度巡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申请疑难件办理工作协调会机制,就相关部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牵头组织市各有关单位现场协调,有效提升了全市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目前,我市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增强解读效果的解读形式较少。对此,市政府办公室将牵头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丰富解读的形式,通过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新媒体未按要求转载上级信息,少数新媒体原创不足,转发较多。对此,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监管,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