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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张渚镇善卷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3-01-18 10:16:14 浏览次数: 250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0233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日期 2023-01-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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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张渚镇善卷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宜兴市张渚镇善卷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3)9号

  2016年10月,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建造综合服务中心。经委托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面积190平方米。经核查,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190平方米(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0平方米),土地所有权属为张渚镇善卷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比对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该地块占用的190平方米土地均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9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宜兴市张渚镇善卷村集体经济组织;2.对非法占用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190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人民币95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