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1-11 14:58:06    浏览次数:2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宜兴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等有关制度,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1. 在法定主动公开方面,宜兴市民宗局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行政权力清单14项,通过江苏省市场管理监督平台发布行政监管事项12项。
  2.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民宗局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
  4.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民宗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是以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江苏省市场管理监督平台等平台为载体,定期维护民族宗教事项。
  5. 在监督保障方面,市民宗局定期组织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人及具体维护人员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在全局开展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发布方面。政策法规解读不够及时,主要原因是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复杂,政策性强、敏感性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文件大多数以密件形式处理,在信息公开时的界限范围把握不准。

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加强与无锡市民宗局和宜兴市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网站规范化管理方面。我局没有互联网网站,主动公示的信息均以其他公示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偶尔出现错误链接和内容滞后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局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导致统筹协调不到位,对网站的维护缺少技术支撑。

2023年,我局将持续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规范管理工作,抓紧整改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素养,提高网站统筹、规范管理的能力;二是加强网络监测预警。全面梳理涉及民族宗教的网上信息,总结经验教训,依托技术部门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测;三是加强网上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补网络安全漏洞,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民宗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