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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09 10:41:00 浏览次数: 270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信息24702条。包括行政许可23281条(个体工商户开业13134,变更4343,注销5544;外资企业开业34,变更192,注销34),行政处罚1217条,行政强制204条。

  2、申请公开信息33条。32条为2022年新收,1条为2021年结转。所有依申请公开,我局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中予以公开3条,因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23条,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1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条;因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3条,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2条。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我局通过“中国宜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能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更新和维护,包括部门文件(含政策法规类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信息。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食品抽样检验、证照注册登记、专项整治情况、企业信用信息、安全消费警示以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我局通过“宜兴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595条,能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更新和维护,建立办公室分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正规、可靠。

  5、监督保障方面。在市政府的统一监管下,能够及时做好自查、整改等相关工作,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均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8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7

  

 

  行政强制

  

20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3

  

0

  

0

  

0

  

0

  

0

  

2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

  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研究疑难问题,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及时调整、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拓宽“宜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3、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场监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