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徐外,凡属宜兴市民政局管理的事项都已全部公开。2022年全年,市民政局通过宜兴市政府网站平台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共267条;通过“宜兴民政”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99条,内容涵盖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全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内容包括救助资金发放公示等。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专门出台内部文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对外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将公文、新闻通稿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提报公开信息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做到一文一审。对必须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出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宜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一是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审查以及目录调整等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新媒体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高信息发布频率,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内容情况
市民政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科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各科室、下属事业、企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还不够多样化;
3、政府网站集群民政页面建设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宜兴市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