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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水利局 时间:2023-01-03 09:03:48 浏览次数: 514 字号:[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本单位编制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02条、公告公示250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5条。2022年7月20日,市水利局上线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认真倾听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件,均及时有效办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群众的信息需求,在不断探索中形成满足公众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及时准确传递政务信息,保证对社会关切事项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宜兴水利”对宜兴水利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发布水利要闻、重要通知公告等信息130条,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局信息发布要求,发布局门户网站的信息与文件,必须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和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安全。此外,我局通过市长信箱、群众来电等渠道接受监督。2022年我局按时办结市长信箱、12345热线、群众来信来电共114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84.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到位等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信息发布、考核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力争拓宽公开渠道,提高获取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水利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