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重要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锡政办发〔2022〕6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宜兴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通过“集中连片、规模建设、整体推进”,区域化、全方位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和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在全市范围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提升改造工作,以年亩产1000公斤粮食产能为核心标准,以“规模化、宜机化、生态化、智能化、产业化”为建设目标,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充分彰显新江南田园风貌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2年至2025年,完成15.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提升改造工作,建成1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项目区5个,无人农场3个,耕地质量监测点30个,数字农田1个,生态农田1个。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政府保障、资金投入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政府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以上财政补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2、坚持突出重点,规模开发。建设项目要与各专项规划有机衔接,重点完善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加大项目区规模开发、集中开发力度,力争建设一片,成效一片,致富一方。
3、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立足每个项目区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拾遗补缺、完善提升,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成“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灌排设施配套、田容田貌美观”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四、建设标准
对照无锡市《无锡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引(2022-2025年)》要求,参考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紧扣田、土、渠、路、电、管等六个方面建设要求,提标准、建亮点、强水平。总体要求如下:
1、田:田块相对集中连片,田面规范平整,基本实现条田化。田园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私搭乱建、无田间坟茔。以田间机耕道路或固定沟渠为基准形成条田,条田面积宜在30-50亩,条田中划分若干格田,每块格田长度100米左右,宽度40米左右,呈正南北或东西走向,便于智能导航系统监测、大中型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格田间以田埂为界,埂高宜为0.2~0.3米,埂顶宽宜为0.3米左右。
2、土:土壤肥沃,具有良好的土体构造,有效耕作层厚度应大于20厘米。养分含量适量协调,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质。质地适中,耕性好,有较多的水稳性团聚体。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要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在二级以上。
3、渠: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90%以上,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70,日降雨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农田积水,控制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米以下。田间灌排工程配套率、完好率95%以上,运行良好,管理到位。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灌溉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农田自动化灌溉和智能化管理。渠系布局合理,渠、涵、闸、下田便桥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灌溉泵站选址科学合理,建筑外形基本统一,与乡村环境融合,建设成标准化泵站。排水系统健全畅通,排水沟宜建成生态沟渠。提倡利用原有的池塘、坑塘建设农田尾水生态净化塘,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4、路:田间道路分机耕路和生产路,机耕路要与乡、村公路连接,主干路段实现硬质化,路面宜采用沥青、混凝土等材料硬化,保证晴雨天畅通,能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合理配套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机耕路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3-0.5米,生产路路面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2-0.4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
5、电:根据高标准农田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的管理和建设要求,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并与排灌、道路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使用安全。
6、管:管护制度健全,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人员到位,管护资金落实。标识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美观,田间道路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直,两侧无杂草,灌排沟渠和田间灌排配套设施维护及时,沟渠内无淤泥、垃圾和杂草,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泵站专人管护,无乱堆乱放,每年定期进行两次安全隐患排查。
五、工作要求
1、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再配套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域综合土地整治工作,与宜兴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无锡市“五园五区六带”发展规划等规划有机衔接,高质量谋划好、编制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建设推进。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明确每年具体项目、建设主体、建设面积,并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要重点落实到地块,强化时序安排,形成项目规划布局图和建设项目库清单。
2、严格标准提升实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多年来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经验,积极对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小农水、土地全域整治等相关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对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配套建设,投资标准一般不低于5000元/亩,全面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改造提升,投资标准一般不低于3000元/亩。要重点建设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项目区,对于100亩以下的零散地块,要整合归并田块,进行“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改造,最大限度实现“小田并大田”。要统筹考虑灌溉用水质量、灌排体系标准、农业机械作业、水肥智能管控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各种因素,严格标准,综合施策,积极实施田地平整、河道清淤、农业生产尾水净化、灌排分设、渠系建筑物配套、作业道路通畅等工程,通过项目实施,真正达到高标准农田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市一、二类耕地比重,助力产业融合,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要加强农田生态化改造,适当配套农田林网和绿化建设,要与人居环境整治、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积极打造美丽田园和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3、整合资源规范操作。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支农资源,统筹谋划推进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发挥社会资本投农的积极性,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田建设投入。要积极推进土地集约经营,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动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在保障承包农户土地收益权的基础上,打破承包土地边界,推进农田连片整治,提高条田面积比重。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以及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对当年度下达的建设任务,原则上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成后,由市级组织专家或专业第三方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审计、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项目所在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为群众办实事工程加以落实。要成立由镇(街道)镇长(主任)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国土所(分局)、财政局、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项目村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协调落实工作。
2、落实建设资金。市财政局要积极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财政预算,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于2022-2023年度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市级验收通过后按照核心区2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3、强化部门协作。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上图入库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新增耕地认定、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划、耕地“进出平衡”等组织协调工作。市水利局要协助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工作。市民政局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坟茔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部门还要加强沟通配合,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对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土地全域整治等相关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4、细化责任考核。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机制,准确真实反映各地建设成效,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约谈通报。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地按照项目建设时序推进建设,对于建设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市级每年以任务形式下达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将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农业农村高质量考核。
附件:1.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2-2023年度全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朝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兼)
潘 峰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全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忠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跃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朝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 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金春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解 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鑫 市审计局副局长
蒋洪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黎辉 宜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跃平、解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22-2023年度全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道)
|
计划任务
面积(亩)
|
核心区面积
(亩)
|
1
|
丁蜀镇
|
2500
|
2000
|
2
|
芳桥街道
|
4000
|
3500
|
3
|
高塍镇
|
2500
|
2000
|
4
|
和桥镇
|
2000
|
1500
|
5
|
屺亭街道
|
1500
|
1200
|
6
|
新庄街道
|
3000
|
2400
|
7
|
徐舍镇
|
6000
|
1000
|
8
|
西渚镇
|
2000
|
1600
|
9
|
周铁镇
|
2500
|
2000
|
10
|
太华镇
|
1000
|
800
|
11
|
张渚镇
|
2500
|
2000
|
12
|
官林镇
|
5000
|
4000
|
13
|
杨巷镇
|
1500
|
1000
|
合计
|
|
36000
|
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