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
公交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出发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有序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旅游公交无缝衔接和融合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坚持政府主导运作、企业自主经营,发挥政府在城乡公交一体化资源配置、政策保障、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府职责。
规划先行,统筹发展。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编制城乡公交发展一体化规划,统筹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
人民中心,服务均衡。不断提升城乡公交便捷性,缩小城乡出行差距,扩大公交优惠覆盖面,为乡镇地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运输服务。
低碳智慧,安全可控。聚焦“零碳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城乡公交运力供给结构,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例,提升线路运营、安全监管等方面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完成省级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建设,全面建成“畅连城乡、便捷高效、智慧安全、便民惠民”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长效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更加便捷,服务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线网结构
科学优化公交线网结构,通过新辟线路或优化调整现有公交线路、班次,加强城市、市镇、镇村公交班线的衔接融合,覆盖城乡公交线网盲区,提升城乡居民到主城区、客运枢纽的出行便捷性。在保持镇村公交“村村通”基础上,着力提升市镇班线对行政村的覆盖。到2022年底,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市区中心的公交直达率达到60%以上,铁路客运站、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实现全覆盖。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成果,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提高农村公路运营安全水平。配套建设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公交停靠站、回车场,为线网优化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城乡公交的运行效能。合理优化城乡公交运力配置,加快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前规划好充电配套设施,力争做到车辆和充电桩同步投入运营。
(三)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不断规范城乡公交运营服务,重点改善车厢、站台等候车环境,为城乡居民营造舒适、文明的公交乘车氛围。及时掌握城乡居民出行实际需求,合理优化运营时刻、发车频次、运力投放,鼓励通过大站快车、区间车、支线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创新运营组织模式,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个性化公交服务。严格落实公交企业运营服务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公交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调查,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公交出行幸福感。
(四)合理优化票价体系
继续完善公共财政购买公交服务制度,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和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促进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效规范控制公交运行成本。优化“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负担”的城乡公交价格体系,建立覆盖城市公交、市镇公交、镇村公交、毗邻公交统一的票价优惠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各类公交出行优惠政策。
(五)积极推广智慧公交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公交线网优化、运营调度、服务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城乡智能化发展水平和公交出行便利性。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准确的公交信息查询。鼓励城乡公交开展信息化运营调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公交的运营和管理效率。继续完善移动支付手段,方便城乡居民多元化支付需求。
(六)深化行业融合发展
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客运经营新模式,推动交邮、运游等多业态融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城乡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利用,增加邮政快递、商贸服务、车辆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场站使用效率。在满足城乡居民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试点开展镇村公交车辆代运邮件快递。打造观光巴士专线,进一步提升景区的公交覆盖率,支撑宜兴全域旅游发展。
(七)全力打造安全试点
深化推进公交车辆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形成规范化的系统安装、运营、使用、维修、保养全流程,构建覆盖全市公交车辆的智能化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公交运营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时消除运行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交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宜兴样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强化用地保障。建立城乡公交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制度,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切实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监管,对既有城乡公交基础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保使用权稳定。
(三)完善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机制,健全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绩效考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激励企业降本增效。制定年度考核目标,落实城乡公交评价体系和考核细则。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高城乡公交服务质量,实现城乡公交运营的财政可支撑、企业可承担、市民可接受。
附件: 宜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
附件:
宜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 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朱小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谢俊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兼)
许红霞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国资办副主任(兼)
王 斌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张亚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 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志良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蒋叶强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曹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