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12-27 09:47:29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2〕3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12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
    现将《宜兴市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宜兴市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依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锡教督委发〔2022〕1号),进一步完善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评价重点
    2022年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主要包括:一是各镇、街道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二是2022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是上一年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评价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对镇、街道人民政府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评价。
(二)突出重点。重点考察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工作,围绕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教育决策落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提升教育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价。
(三)客观公正。督导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各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和实地督导情况。督导评价坚持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四)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优化评价指标,简化督导流程,注重结果运用,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问题,推动镇、街道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由基础部分和加分部分组成。基础部分由“党的领导”“依法治教”“教育保障”“教育发展”“重点工作”“问题整改”6个一级指标组成,总分100分。加分部分由“学前教育”和“资源建设”2个一级指标组成,依据实际情况考核,分值不设上限。(具体考评细则详见附件)
四、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印发通知、自查自评、审核督导、发布意见等环节。
(一)印发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于7月份印发《宜兴市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
(二)自查自评。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据工作意见开展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于12月中旬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审核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底前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与督导(督导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另行通知),初步形成考评意见。
(四)发布意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审核和督导情况,综合形成督导评价意见,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发布。
五、结果运用
(一)务实推动整改。各镇、街道按照督导评价意见列出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于督导评价意见印发后4个月内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增强考核实效。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督导评价意见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为对地方政府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及评选年度教育先进镇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镇、街道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认真学习研究考评工作意见,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及时提供和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务求全面、准确、有效地反映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确保自评材料有据可依、有证可查,确保督导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细化履职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抓好问题整改,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2022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细则

  

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评分说明

  

党的领导

  

(5分)

  

党的全面

  

领导

  

(3分)

  

C1.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办实事。(1分)

  

查看领导分工、职责,会议记录、相关制度以及年度教育履职报告等。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C2.建立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至少联系一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2分)

  

学校党建

  

工作

  

(2分)

  

C3.重视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2分)

  

依法治教

  

(26分)

  

“三率”达标情况

  

(5分)

  

C4.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100%。(3分)

  

一项不达标,扣1分。

  

C5.落实控辍保学,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就权益保证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分)

  

有辍学学生,本项不得分。

  

 

  

 

  

 

  

教育安全

  

稳定

  

19分)

  

C6.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不少于4次,教育培训机构1-2次。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整改及时。辖区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中、高考安全。(4分)

  

查看台账,机制不健全扣1分,无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安全检查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辖区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C7.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苏公通〔2015〕131号)文件要求,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足额配备专职保安。(2分)

  

保安配备不到位,不得分。

  

依法治教

  

(26分)

  

 

  

C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创设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3分)

  

学校周边200米内有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扣1分,校园门口有流动摊点,影响道路通畅,环境较差扣1分。出现突发事件未及时有效处置扣1分。

  

C9.校园建筑抗震等级达标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经鉴定属C级校舍完成加固改造工作,确保无D级校舍。(3分)

  

校舍存在建筑抗震等级不达标扣1分。未制订落实校园建筑消防整改消险计划扣1分。C级校舍未加固仍使用扣1分。存在使用D级校舍情况本项不得分。

  

C10.物防、技防及用电、用气、防雷等设施按照“护校安园”及其他安全防范要求配备到位,保障有力。(4分)

  

 

  

一项配备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C11.校车按需配置到位,规范运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安全规范有序,无非法接送车辆。(3分)

  

无校车安全监管措施扣1分。

  

存在非法接送车辆扣2分。

  

依法办学

  

(2分)

  

C12.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决制止和妥善处理非法办校(园)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社会培训机构,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1分)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意见精神,做好属地民办义务教育的各项管理工作。(1分)

  

存在非法办园或无证无照社会培训机构,1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到位扣1分。

  

 

  

 

  

 

  

 

  

 

  

 

  

 

  

 

  

教育保障

  

(38分)

  

 

  

 

  

 

  

 

  

 

  

 

  

 

  

 

  

 

  

 

  

 

  

 

  

 

  

 

  

 

  

 

  

 

  

 

  

 

  

 

  

 

  

 

  

 

  

教育保障

  

(38分)

  

班额校额

  

(8分)

  

C13.学校(幼儿园)布局合理,资源优化,满足区域内入学需求。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无大规模、超班额现象。(幼儿园85%以上的班额符合标准: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小学所有班额不超45人;初中所有班额不超50人。)(8分)

  

与上一年度比照,辖区内大规模学校(小学和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其中,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 50%的学校,其学校规模小学、初中均不超过 2400 人。)增加、持平、下降分别扣3分、1分、0分。

  

与上一年度比照,辖区内超班额数(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增加、持平、下降,分别扣2分、1分、0分。但如果出现大班额数( >55人/班),此项扣3分。

  

幼儿园班额不符合标准,扣2分。

  

 

  

 

  

 

  

 

  

 

  

 

  

经费保障

  

(25分)

  

 

  

 

  

 

  

 

  

 

  

 

  

 

  

 

  

 

  

 

  

 

  

经费保障

  

(25分)

  

C14.教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1分)

  

查看教职工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清册和记账凭证复印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该项不得分。

  

C15.落实各项人员经费。(12分)

  

 

  

①教职工伙食补助费。按在职人员(含编外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安、校医)人数,以3000元/人/年标准计算。 (2分)

  

 

  

②民办定补人员生活补助费和每人每月40元医药费。(1分)

  

 

  

③保障非编教师及核定的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各镇、街道内公办幼儿园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在城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区域内所有幼儿教师实行“五金”保险。临时用工人员待遇(含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不低于市定标准。(6分)

  

 

  

④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费,500元/人/年。(1分)

  

 

  

⑤落实安保经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2分)

  

查看相关材料,不能按时足额发放,该项不得分。

  

①伙食补助财政拨款进帐单、记账凭证复印件;在职教职工、非编人员(含食堂工作人员、保安)花名册。

  

②民办定补人员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发放清册和记账凭证复印件。

  

③非编教师和核定的临时用工人员录用花名册、工资发放清册;非编教师缴纳社保的花名册、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④体检人员花名册、体检费发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⑤保安公司服务合同、保安人员花名册、相关经费拨款进帐单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C16.落实学校公用经费。镇属公办幼儿园预算内公用经费800元/生/年,成人教育公用经费按人口(含常住外来人口)人均4元落实到位。(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4分)

  

查看财政拨款进帐单、记账凭证复印件。一所学校(幼儿园)不到位本项不得分。

  

C17.落实学校设备购置经费。设备购置费(教育仪器、课桌凳更新费等),小学11元/生/年,初中12元/生/年。(3分)

  

查看财政预算、拨款单等相关资料。

  

C18.落实学校维修经费。校舍日常维修费,按学年初事业年报校舍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计算(含成人学校和公办幼儿园)。(3分)

  

不立项不得分

  

C19.师资培训费按学校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设立专项。(2分)

  

装备保障

  

(5分)

  

C20.全面推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5%。2分)

  

根据省标准化监测结果按达成比例打分。

  

C21.完成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的“三个课堂”硬件设施与软件资源建设,保证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能依托网络学习空间实施学校之间同步备课、同步上课、同步研修和同步评价等教学工作。(2分)

  

 

  

一项不达标,扣1分。

  

C22.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至少拥有智慧课堂、创客空间各1个以上。江苏省智慧校园合格校占比不低于70%。(1分)

  

一项不达标,扣0.5分。

  

教育发展

  

18分)

  

 

  

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

  

9分)

  

C23.各镇、街道内常住人口每万人须配置一所幼儿园。各镇、街道内至少有一所省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省优质幼儿园比例须达70%,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辖区内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2.2%。所有幼儿园实施“两教一保”。所有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合格率100%。(9分)

  

辖区内幼儿园配置率<1,扣2分。

  

无公办省优质中心幼儿园扣2分。

  

省优质幼儿园数<70%,扣1分。

  

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90%,扣1分。

  

辖区内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92.2%,扣1分。

  

有幼儿园未实施“两教一保”扣1分。

  

有专任教师未持证上岗或合格率不足100%,扣1分。

  

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

  

6分)

  

C24.做好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资源保障工作。(6分)

  

①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②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③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④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⑤有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1间、美术专用教室1间;有13-24个班级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2间、美术专用教室2间;以此类推。音乐、美术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96、90平方米。

  

⑥所有小学和初中拥有舞蹈教室、劳技教室各1间以上,舞蹈、劳技教室间均面积不低于135、90平方米。

  

根据省优质均衡监测结果,一项不达标扣1分。

  

社会教育

  

统筹发展

  

(3分)

  

C25.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完善,培训规范,统一归口(包括高素质农民培训、会计等),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2分

  

未做到由成校统一培训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C26.村(居委)示范校数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1分)

  

按达标比例相应得分。

  

重点工作

  

8分)

  

学校工程

  

(2分)

  

C2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室全面完成LED健康护眼灯改造升级。(2分)

  

一所学校未完成扣1分。

  

学生体质

  

(2分)

  

C28.确保中小学生近视率较上年度下降1%。(2分)

  

近视率未逐年下降本项不得分。

  

安全工作

  

(2分)

  

C29.做好辖区内学校(含民办)校园智慧防疫建设。(2分)

  

根据安委会各季度安全生产考评情况相应得分。

  

“双减”工作

  

(2分)

  

C30.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对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宜办发〔2022〕15号)的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工作。(2分)

  

未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本项不得分。

  

问题整改

  

5分)

  

落实情况

  

(5分)

  

2021年督导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5分)

  

根据整改情况打分。

  

加分部分

  

 

  

学前教育

  

C31.重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当年创建省优质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回购民办幼儿园有一项加5分。

  

查看相关资料台帐。

  

资源建设

  

C32.镇级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每120万元加1分或生均600元加1分。新建学校(全资)自正式立项起,连续三年,每年另外加10分。

  

已经完成决算的工程,提供工程结算审定单、付款凭证或施工单位的发票等资料;尚未有决算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付款凭证或施工单位的发票等资料。

  

设备采购请提供采购清单、购买合同发票及验收单、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

  

 

 

  1:基础分(加分除外)低于85分,当年度不得评为教育先进集体

  注2:各镇、街道对2021年度督政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列入高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