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宜兴宜居宜养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优势,推进我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报批工作,按照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的评审原则和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努力创建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宜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系统、全面地总结我市健康长寿规律,宣传独具特色的“阳羡”长寿养生文化,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动“健康宜兴”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以先进的理念、超前的眼光、一流的标准,把宜兴打造成为一座气质独特、人文荟萃的魅力之城,一个山水秀美、宜居宜养的康寿福地。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宜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宜兴良好的生态禀赋、独特的人文魅力、厚实的产业基础、优越的投资环境,推进食品、旅游、养老、文化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全社会重视老龄工作,弘扬长寿文化,崇尚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构建幸福、美满、安康、祥瑞的和谐社会,为推动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做好申报“中国长寿之乡”三大核心指标和八大支撑指标的统计分析及佐证资料汇编工作。
(二)撰写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中国长寿之乡”的报告。
(三)完成高龄老人花名册编制及《百岁老人影像志》等宣传片拍摄。
(四)配合做好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及专家组对“中国长寿之乡”申报情况的现场考核及资料评审工作。
(五)其他相关申报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五、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各类文件、报告、影像资料的审核工作;向无锡市政府提交《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的请示》,对接落实无锡市政府的批示要求。
(二)市委组织部:提供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作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各级媒体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市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提供《百岁老人影像志》编摄素材。
(四)市委编办:负责研究宜兴市长寿之乡办公室运行机制问题。
(五)市融媒体中心: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有关长寿的影像资料及报道宣传;做好党委、政府对老年人关心关爱的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反映宜兴特色的老年人长寿秘诀,提供创建中需要的各类宣传资料。
(六)市档案史志馆:提供宜兴历代百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长寿的记载资料和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七)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部门职责提供全市涉老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等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八)市民政局:提供落实国家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老年人优待政策情况、建立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和机制情况、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的补贴情况、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情况、推动医养结合有关政策和措施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九)市司法局:提供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及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相关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为创建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十)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度、2021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数据等相关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2021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供光盘摄制的景点选点和年旅游数据统计,提供2021年全市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包括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数量、参加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百分比和健身器材配备情况等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四)市卫生健康委:提供宜兴市2021年每千人拥有卫生床位数及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制定推动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智慧医养体系建设情况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提供2021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相关数据材料给市统计局;负责处理申创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申创工作方案、报告和汇报材料等创建活动日常事务;联系对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有关创建事宜;协助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审核。
(十五)市医保局:提供2021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老年居民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六)宜兴生态环境局:提供2021年宜兴市生态环境建设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和措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区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七)市教育局:提供2021年老年人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比例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八)市统计局:提供2021年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及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数据情况、百岁老年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比例情况、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情况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九)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提供2021年居民收入相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全市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数据情况、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情况等,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二十)市公安局:提供宜兴市2021年户籍人口中存活实足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出具百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二十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宜兴市2021年间森林覆盖率相关数据和资料证明,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二十二)各镇(街道):提供各镇(街道)百岁老人花名册:按年龄从高到低排序,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年月柱、干支配对;提供每位百岁老人资料登记表单独立页,资料包括:1、户口簿或原始户口本或底册(有年龄记载)复印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2、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3、属相(来源于百岁老人本人或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口述或记录,并与出生年份相一致);4、长子(女)年龄(①一般应在80岁左右;②应提供有年龄记录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③长子女早期死亡的,应提供其说明材料,注明出生年、月及死亡原因,并有2人以上证明人签字);5、家谱记载(应提供家谱中有年龄记载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6、“生辰八字”(应有准确的年柱、月柱干支配对,能够与相应出生年月时间基本一致,并形成说明材料);7、群众公认及同龄人反映其年龄、属相等情况的材料记录(应有2人以上能准确说明老人的出生年月、属相等与年龄相关情况的反映材料,并有反映人签字、盖章或手印);8、村委会证明;做好专家调查核实的准备工作。他们的调查核实方法为:1、印证每位百岁老人年龄应具备上述8项中的4-5项以上;2、一个镇(街道)上报的各位百岁老人的证据不应雷同;3、每位百岁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各种证件、表格中的姓名要一致(曾用名应有证据说明);4、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年龄与户口、身份证、原始户底册、家庭代际年龄对比,并进行家谱、婚姻、生育及社会重大历史事件等经历年龄逻辑检验,各种数据、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要正确;5、验证其“生辰八字”、口述属相记录等方法核对出生年龄,为人口年龄准确性提供佐证;6、字迹要清晰,不得改动姓名和出生日期,不得为申请补助等原因改动年龄、姓名。
(二十三)注明具体职责的单位不仅限于上述材料数据的收集;其他未列入领导小组的单位,根据申报工作的需要,随时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所有人口数据均为户籍人口;各项数据均需提供有详实统计支撑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按《“长寿之乡认定准则和方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各项指标的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必须按《“长寿之乡认定准则和方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盖章签字。
六、时间安排
(一)5月底前,完成申报前期准备及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
(二)6月底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项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相关申报指标及佐证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三)7月底前,完成《百岁老人影像志》拍摄及最终送审工作,全市上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造浓“中国长寿之乡”创建氛围。
(四)8月底前,全面迎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长寿之乡”认定专家委员会和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评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创建“中国长寿之乡”活动是一项涉及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社会系统工程,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保质保量、严格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以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扎实。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既要宣传长寿老人的生活情况和长寿秘诀,又要宣传长寿形成的原因,包括生态环境、生活水平、保障措施、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长寿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强调创建活动对我市社会经济及各方面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和所起的积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自觉参与,要突出各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要性、紧迫性及创建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
(三)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申创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协同合作,及时做好宜兴市长寿人文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邀请史志、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创建活动座谈会,切实了解宜兴市的长寿文化历史;通过查阅宜兴市历代《市志》以及其他史料来做好长寿人文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做好申报“中国长寿之乡”材料的编报工作。
附件: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宜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小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马 钟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虞仁军 市委常委、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张 毅 市政府副市长
周 杰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中浩 市政府副市长
张达志 市政府副市长、市教育局局长
范燕慧 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
黄朝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宗 慧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若凌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周 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徐 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旭军 市委编办主任
孙文华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蒋宁鹏 市档案史志馆馆长
钱西元 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主任、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林启中 市民政局局长
吴跃旺 市司法局局长
狄胜君 环科园管委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
花 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建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干达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史中武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谈 伟 市医保局局长
唐 凯 宜兴生态环境局局长
彭冬萍 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队长
褚志瑾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俊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单奇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钱 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江沁心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伍震球 丁蜀镇镇长
刘 杰 官林镇镇长
马彬强 张渚镇镇长
王辰臣 西渚镇镇长
潘国强 太华镇镇长
黄 力 徐舍镇镇长
许贝丽 杨巷镇镇长
韩文杰 新建镇镇长
蒋华兵 和桥镇镇长
陈 洁 高塍镇镇长
方 晔 万石镇镇长
汤 皓 周铁镇镇长
蒋文荣 湖㳇镇镇长
史旭辉 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 思 屺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雯霞 新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强 新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晓晖 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张毅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史中武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若凌、钱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