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2〕21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周铁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周铁镇
湖畔澜庭院: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宜马快速通道),西至S230省道,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117827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畔澜庭院。
二、丁蜀镇
清莲水岸雅院(北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公园东路,西至周墅社区河道,北至居民区,占地面积3772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清莲水岸雅院(北区)。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