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12-20 10:53:31   [        ]     
文号 宜政发〔2022〕79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1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宜政规发〔2019〕3号)精神,经2022年4月9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调整范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020年1月1日后首次参保的年满60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3、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