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5898 | 生成日期 | 2022-12-19 | 公开日期 | 2022-12-1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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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轩羽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
当事人:宜兴市轩羽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117号
2019年5月,宜兴市轩羽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建造停车场,现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宜兴市国土资源局西渚国土资源所授权委托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面积1678平方米,其中硬化场地1678平方米。根据2018年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分析,该地块地类为农用地1678平方米,土地权属为西渚镇筱里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比对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2年),该地块均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67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宜兴市西渚镇筱里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1678平方米农用地上建造的停车场;3.对非法占用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1678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人民币1678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16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