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小河小浜管理的提案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5421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公开日期 | 2022-11-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生态,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环保,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污水纳管覆盖率的提升以及主要河道河长制的落实,我市主要河流的水环境治理有了明显的提升,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目前农村小河小浜的管理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美丽乡村极不相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蒋余平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小河小浜管理的提案 |
建议内容 |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污水纳管覆盖率的提升以及主要河道河长制的落实,我市主要河流的水环境治理有了明显的提升,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目前农村小河小浜的管理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美丽乡村极不相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小河小浜污染严重。有的村前屋后的小河小浜成了村民的垃圾倾倒点;未接管区域的小河小浜成了村民生活污水的吸纳点;有的由于长期不清理淤泥,导致小河小浜承水量减少。
2、管理责任不落实,我市目前主要河道已基本实行河长制,但小河小浜尚不在河长制管理范围之内,致使小河小浜处于失管状态,导致小河小浜治理工作得不到落实。
3督查考核制度不健全,目前小河小浜因位置偏僻,不在河长制巡查考核范围,加之小河小浜黑臭问题很难被发现,使得基层组织对小河小浜的治理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感。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认识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好处,形成河道管护的意识。
2、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农村区域,可进行一定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要制度化、长效化。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小河小浜河长制。设立专门的管理经费,做到有效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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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水利局 |
答复内容 |
蒋余平委员: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理。2017年以来,我市以太湖一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周边等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快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扩面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82%。在模式选择上,太湖一级保护区、水源地区域采用了纳管模式,其他区域因地制宜采用了分散式处理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采取“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四级联动机制,全市生活垃圾实现了全量化、无害化处理。 四是开展“美丽河湖”行动。围绕“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要求,从2020年起全面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水平。自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清理管桩6.5万根、垃圾水草13.6万吨,整治“三无”船舶858艘、住家船舶256艘,取缔码头41家,拆除违规建筑物、构筑物3万余平方米。 一是持续抓好河道清淤。按照农村河道清淤任务清单,加快推进清淤工程,加强指导、分类推进。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问题河道的底泥情况,有必要的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加快组织应急清淤。 三是常态化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定期排名、定期通报、设立专项红黑榜等形式,督促各属地政府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好垃圾桶、垃圾清运车等的定期清洗和消毒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美丽河湖”行动。持续开展垃圾杂物清理、非法围网管桩拆除、船舶整治、岸线违规行为治理等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河湖水环境形象。落实资金,邀请第三方对农村小河小浜开展巡飞检查,严格实行问题河道定期通报制,督促板块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形成闭环。 五是持续强化河长制管理。充分发挥河长办中枢作用,将农村小河小浜纳入河长制重点督查巡查范围,扎实做好问题督办,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另外,待疫情过后,继续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河长制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宜兴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0日 |
答复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