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11-07 15:07:39 浏览次数: 13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5304 生成日期 2022-11-07 公开日期 2022-1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102号

  现查明,2019年11月,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屺亭街道东郊村土地建设道路,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经委托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占地总面积2280平方米。通过比对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耕地)1536平方米、建设用地744平方米,土地所有权属为国有744平方米、东郊村村集体经济组织1536平方米。通过比对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该宗地中744平方米建设用地符合规划、1536平方米农用地(耕地)不符合规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280平方米土地(四至:东:空地;南:东氿大道;西:空地;北:东氿大道);2.限期15天内拆除非法占用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上建造的1536平方米道路,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1536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对符合规划的744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34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