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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2-11-04 15:33:05   [ ]   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电子器件密封件、汽车配件密封件、医疗器械密封件的制造项目

新街街道南岳路1号

西航(江苏)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街街道南岳路1号,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橡胶密封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42-6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5亿件电子器件密封件、0.5亿件汽车配件密封件和4.5亿件医疗器械密封件的生产规模。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现有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限值,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限值,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颗粒物、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需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并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硅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脱模剂、废油桶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87077995,YXHKYHB@163.com

 

公开时间:2022114日~202211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