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5131 | 生成日期 | 2022-10-31 | 公开日期 | 2022-10-3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矿产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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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付国华、黄泽上、王云光、王选付、张双友未经批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 |
当事人:付国华、黄泽上、王云光、王选付、张双友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98号
2022年7月28日晚8点,由雇主付国华指路,黄泽上伙同王云光、王选付和张双友三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丁蜀镇洑东村凤凰山公墓附近开采矿产资源。由于洞口在半山腰,距地十几米,且洞内紧凑,整个开采过程4人只能采用电钻、铁镐等工具作业。直至张双友在开采过程中发生事故报警被查,4人开采矿产品约20袋,共计开采矿产品1.23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停止开采;2.没收非法开采的1.23吨矿产品。